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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房贷断供被索800万 管辖异议申请被驳回

2016-06-19 11:04:25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陕西“房姐”龚爱爱房贷断供案有了进展。因为位于北京朝阳区三里屯SOHO的两处房产断供,龚爱爱被华夏银行追索本息近800万元。今天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龚爱爱提出管辖异议,要求案件移送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法院审理。朝阳法院一审裁定驳回了龚爱爱的管辖异议。

5月12日,朝阳法院收到了龚爱爱邮寄的其本人签名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次日,一男子持龚爱爱的授权委托书,到法院再次提交了管辖异议申请。申请书中,龚爱爱以其住所地为陕西省神木县神木镇,经常居住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为由,申请将两起案件移送其经常居住地法院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法院审理。

5月20日,朝阳法院就管辖异议进行审理。龚爱爱和委托代理人均未出庭。法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朝阳法院经审理查明,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与龚爱爱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因履行该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而合同中的“乙方”,恰为贷款人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因该银行住所地位于朝阳区慧忠北里,故朝阳法院对该两起案件享有管辖权。据此,朝阳法院一审裁定驳回了龚爱爱就两起案件提出的管辖异议。

朝阳法院介绍,6月12日,龚爱爱重新委托的代理律师前往法院领取了管辖异议裁定。截至发稿,朝阳法院尚未收到龚爱爱一方就该裁定提出的上诉。

背景:

龚爱爱因房产众多并有北京、陕西多重户籍而被称为“房姐”,被曝光后,其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日前,她位于朝阳区三里屯的两处房产,自2015年4月开始未偿还银行贷款,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提起两起诉讼,要求龚爱爱清偿贷款本息、罚息、欠息复利等合计796.6万余元,并要求就房屋拍卖款优先受偿。

(责任编辑:翟明 C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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