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盘点官员打架事件:因工作矛盾 多为同单位上下级(2)

2016-06-18 17:41:52      参与评论()人

有2起官员伤人事件发生后,无人“停职”,也未对外界公布调查以及处理结果。2010年5月12日,江西乐安县教育局副局长捅伤副书记后跳楼自杀事件曾引起关注。据媒体报道,乐安县公安局局长钟建平称该案不是凶杀案,是治安案件。此后再无公开报道。

“免职”处理的事件有2起。去年12月12日,湖北孝感公安局纪委书记与政治部主任在拟提拔干部会议细节上起了冲突。今年1月底,孝感市有关部门给予市公安局纪委书记李如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熊新潮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两人作出免职处理。

此外,有2起斗殴事件涉事者被调离原职位。除此之外,其他处分为党内警告、留党察看等等。

除了以上处理方式之外,一些案例因为已经触及了相关法律法规,涉事官员被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如上文提到茂名市茂港区副局长高达明锤击正局长梁日添事件,涉事副局长被茂港区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执行刑事拘留。

汪玉凯说,对于官员斗殴事件的处理顺序是根据事件的严重性而“层层递进”,“若此官员是党员,先党纪处分,再按照事情的严重性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进入司法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对记者介绍,“免职”并不是一种行政处分,在一些情况下,一些官员被免职是因另有他用。

宁强官员打架事件涉事官员多达7人被降级,在21起案例中属首例。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曾对新京报记者表示,降级能堵住官员不当起复。

然而,据汪玉凯介绍现行的《公务员法》中对于公务员打架的情况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涉事官员的处理,各地情况并不相同。因此,他呼吁对此情况应该“完善流程,细化规则。”(据新华社电/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 实习生 赵欢)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