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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周永康最倚重心腹与贾晓晔应有交集(1)

2016-06-15 18:10:13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审了周永康“心腹”的法院又审他妻子和儿子

昨天,“政事儿”发文《周永康曾插手干预过哪些事情?》,讲述了周永康在任时非法插手干预的一些典型案件,虽然这些案件当时都因为周永康的插手而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但最终司法还是呈现了公正的一面。

今天,先是媒体在下午翻出了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在8日发布的一则消息:近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贾晓晔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贾晓晔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贾晓晔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临近傍晚,央视新闻再次发出重磅消息,周永康之子周滨一审获刑18年,被处罚金3.5亿元。法院认定,被告人周滨和其父周永康共同利用周永康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80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系周永康受贿共犯,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周滨伙同他人,利用其父周永康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4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

最后还特别强调,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周滨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宣判。

贾晓晔正是周永康的妻子,在周永康被执行无期徒刑满一年后,其妻和儿子几乎同步正式踏入各自的狱中生活。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并不常见,对贾晓晔和周滨来说,他们的影响力无疑是来自于周永康赋予的隐性权力。

“政事儿”了解到,周滨并非周永康与贾晓晔所生,而是周永康与前妻之子,其前妻因一次车祸意外身亡。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三宗罪进行了一审宣判,数罪并罚被执行无期徒刑后,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进入司法调查以来,办案机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讲事实、讲道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使他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而周永康妻子贾晓晔与儿子周滨同样也是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2015年5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永康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时,曾播放周永康长子周滨、妻子贾晓晔的作证录像。

“政事儿”注意到,贾晓晔系周永康的第二任妻子。曾有多家媒体报道,她在2001年前后嫁给了周永康。贾晓晔曾在央视工作,一位曾与贾晓晔共事过的央视内部人士向媒体透露,她在1995年前后进入央视,此前她并未从事过媒体行业。进入央视财经频道后,她曾在《每日财经》等多个栏目工作过,职位是栏目编导。

将时间往前再倒退246天。2015年10月13日,同样还是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法庭认定被告人郭永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郭永祥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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