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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设国家土地总督察 堪称土地领域中央巡视组(2)

2016-06-14 09:10:11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那么,个人可以举报吗?当然可以!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向国家土地总督察、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举报。

国家土地总督察、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发现违法案件线索,不属于国家土地督察职责的怎么办?意见稿规定,应当转送有权处理机关,而且,接受移送的机关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书面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哪些地方和中央巡视组“相似”?

观海解局记者梳理发现,征求意见稿中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和中央巡视组颇为相似。

一不直接办案。

根据查关规定,中央巡视组不直接办案,主要受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

国家土地总督察、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不直接查处案件,不改变、不取代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管理职责。

二可进行“专项督察(巡视)”。

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是2013年中央做出的新部署。它以问题为导向,形式更为灵活,哪里问题多、哪个部门问题多,就往哪投入更多力量,以便发挥巡视和监督的最大效力。

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或者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线索的,国家土地总督察可以决定就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的特定事项实施专项督察。

三可约谈相关负责人。

观海解局了解到,中央巡视组每到一地“约谈”对象少则一二百人,多则三四百人,对不同层级的约谈对象,谈话内容也不尽相同。

在被督察的地方人民政府在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国家土地总督察或者其委托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督察人员也可以对被督察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负责人实施约谈。

四收到或发现不属于职权范围的案件线索,转送给有权处理机关。

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相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问题等,其他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给相关部门认真处理。

国家土地总督察、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发现违法案件线索,不属于国家土地督察职责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机关,接受移送的机关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书面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五独立行使职权。

巡视组巡视过程中,巡视组只带耳朵、眼睛、照相机、录音机。他们的职责是发现问题,只负责向中央报告。

国家土地总督察、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责。

六流程相似。

中央巡视工作主要包括巡视准备、巡视了解、巡视汇报、巡视反馈和移交督办5个程序。国家土地督察开始30个工作日前,国家土地总督察应当组织成立督察组,并向被督察的地方人民政府发送督察通知书。督察通知书应当包括督察事项、督察时间、督察人员名单、配合要求。

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应当向被督察的地方人民政府书面要求核实;被督察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异议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督察组提出书面意见,督察组应当在督察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土地总督察提交督察报告,说明督察的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初步处理意见。

目前,《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国务院法制办官网上征求意见。有意见赶紧去提吧。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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