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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之子告北大返还亿元文物 北大:公益捐赠(2)

2016-05-31 17:48:48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2013年5月17日,一中院曾组织三方开展庭前谈话。

北大称季羡林的公益捐赠不可撤销

庭前谈话时,北大辩称,北大认为季羡林对北大的捐赠行为,并非私人馈赠,而是公益捐赠。

季羡林曾于2001年7月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书,约定将其个人所藏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今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赠品清单于2002年3月1日以前由赠与人交付受赠与人;赠品将分批分期由赠与人移交受赠与人指定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直到本协议所列各项全部赠品移交完毕。

北大认为,季羡林先生未撤销《捐赠协议》,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北大同时提出,季羡林的另一继承人何巍已就继承权问题将季承起诉,在该诉讼尚未终审判决前,季承的继承权不能明晰,因此提请法院明确本案是否应当终止审理,待海淀法院的案件终审判决后,再审理本案。

81岁季承到庭原被告均坚持各自主张

上午9点40分,庭审开始,81岁的季承及代理人坐在原告席上,庭审中主要是代理人发言,被告北大方则有两名代理人出庭应诉。今天是本案第二次开庭。

在法庭上,原告出具了包括委托书在内的24份证据,被告出具了13份证据,与上次开庭一样,原被告都坚持各自的主张,另外双方都请来证人出庭,但是由于证据太多,直到上午11点半,依然在质证。

季承提交书嘱视频北大称委托书已过期

在今天的法庭上,原告季承方提供了24个证据,其中有一份季羡林书嘱的过程,被告北大方要求当庭播放这段视频。

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看到视频中,季羡林先生身穿病号服坐在病床上,季承和另外两名证人围在旁边。

季承说:“公安局要你给我写一个委托书,因为我办事他们不认可,需要你写一个,要你亲自写一共就这么四件事,一张写一件事情。”

季承继续说:“我已经向北大捐赠120万元,今后不再捐赠了……他说你说什么都捐赠给他。”季承话音一落,季羡林说:“我没有全都捐赠。”

季承接着说:“有人说你说都捐赠了,你写一个不捐了,你按照自己的意思写一个吧。”随后季羡林开始写,季羡林写得很慢。

对于这个视频,北大方代理人表示,“从画面上就可以看出,写这个书嘱不是季羡林要写的,是原告做好了准备,说到北大捐赠协议时,季羡林这么伟大的人,捐赠了东西怎么能够说不捐了就不捐了。”

“被告说老爷子在我的指使下,这个都是老爷子的意思,不是我指使的。”季承反驳。

在写到第四个委托书时,“全权委托季承处理我的事务”,季羡林写的是“事务”,旁边的季承等人说:“您写错字了,白字没有关系,应该是事物的物,不是任务的务。”随后季羡林在后面加了一个“物”字,就成了“一切事务、物”。季承认为,这说明父亲让他处理一切事物,包括文物物品。被告北大认为,季老让季承帮助处理的只是事务,不包括捐赠的文物。

对此北大方表示,从委托书书写的过程看来,季羡林就是委托季承办事,并没有明确说明撤销捐赠,况且,季羡林已经去世多年,“这个委托书已经过期。季羡林这么伟大的人,怎么可能写错字呢?”代理人表示。

季承:我要建立季羡林基金会

休庭中,《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采访了季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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