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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国贪1.4亿超周永康 媒体:痛哭能换轻判吗(3)

2016-05-26 08:01:42  观海解局    参与评论()人

刘铁男“对不起”的还有孩子,他表示,自己每天都在自责,“因为我的过错,把孩子也毁了,让他走上歧途。我对他的犯错误,养不教,父之过。对他的犯罪,我应该负全部和根本的责任,因为构成共同犯罪,说的准确点,是我给他导致的这条路。”

刘铁男提到孩子时特别强调,“他三十岁还没有小孩,每天我都生活在忏悔之中,每天我都要吃安定才能睡着,睡觉之前想着这些事,醒来就是这些事,太痛苦了!”

最后陈述表现对量刑影响有限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的表现,对最终的定罪量刑影响有限。不过,最后陈述权是一项专属于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在法庭宣判前,最后陈述权的程序价值在于,被告人依然有权利陈述对案件的看法和自己的态度,这对于诉讼来讲更加公平正义。

十八大以来,14名已被判刑的原省部级以上干部中,沈培平、郭永祥、郭有明、陈安众、王永春、祝作利、阳宝华、谭栖伟、蒋洁敏、李崇禧、姚木根、李东生12人获得从轻处罚,李春城1人获减轻处罚。

据了解,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也就是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

把回放落马官员法庭表现列为干部任职程序

头发花白,神情憔悴……站在被告席上的昔日高官,如今站在舆论的镁光灯下,已失去了往日的官威。

曾经万人之上的高官,也只有镣铐加身沦为阶下囚时,才会真正“万分懊悔,悔不当初”。因此,只有这时的眼泪可能是清醒的,也可能是真诚的。

有学者曾建议,把落马官员在法庭的“最后陈述”回放,列为干部任职的程序,以起到警示作用。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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