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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毒保姆案未就杀另8人起诉系遵循疑罪从无

2016-05-15 11:40:52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2016年5月4日上午,广东“毒保姆”何天带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韶关乐昌籍女子何天带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新闻:5月4日,广州市中院对广东“毒保姆”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天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在该案侦查阶段,何天带曾供称,在案发前的一年半时间里,自己曾用相同手法作案10起,其中两起未遂,8人被害。由于被害人家属未能及时发现可疑情况、死者尸体已经火化等因素,导致关键证据缺乏,检察机关并未认定这些案件,最终只就其中一起提起公诉。

点评:“毒保姆”案留给人们的思考太过于沉重。然而,司法机关对于这起关注度极高案件的处理,同样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那就是司法机关在此案中对“疑罪从无”刑事司法原则的生动诠释。

何天带被控制后,就主动交代曾经采取同样的作案手法害死8名老人。司法机关经过调查确认8名被害老人确有其人,何天带确实照料过他们,而且有些老人的亲属也曾经怀疑过老人的死亡原因,因此从这些事实应该能够推测出何天带的供认具有真实性。但是根据刑事证据规则,单凭被告人的供述和相关推测是不能成为定罪证据,尽管何天带的供认具有极高可信度,司法机关依然恪守证据规则,主动贯彻疑罪从无,并未对缺乏关键证据的供述提起公诉。

“毒保姆”案再次证明,无论犯罪之人手段多么残忍、危害性多大,司法机关都应该坚持冷峻的法治理性,不被舆论裹挟、不被情绪所扰。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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