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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官员:草原天路收费是生态保护的无奈之举(2)

2016-05-15 11:06:00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对于张北县是否有权定价的问题,河北省物价局经营收费管理处副处长刘志国表示,依据河北省的定价目录管理,省管景区由河北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其他的景区授权设区市、直管县、扩权县等来制定。张北县是河北省的扩权县,有权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由张北县政府主持成本审核、价格听证等环节也并不违规。

能力欠缺开发遇困

“‘草原天路’现在已经不是简单的一条路,而是沿线广阔范围内的大景区,战线长、景点多、不集中,经营管理的难度其实很大,”张北县政府上述负责人直言,“对于张北这个贫困落后地区来说,投入大量人财物维护建设‘草原天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是走过弯路的”。这位负责人所说的“弯路”是指“草原天路”曾进行过经营性开发。

“‘草原天路’开发的尝试经过验证并不适合当地发展。”张北县副县长郭志伟告诉记者,草原天路不应成为纯经营性质的景区,而应该属于准公益性质的风景名胜区,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来进行保护性开发和管理。最终,当地政府将经营权从私营企业收回,采取政府收费购买服务的办法来经营。

“旅游资源开发中,门票绝非带来经济收益唯一和最佳的方案,衣食住行都是重点消费领域。如果能在‘草原天路’沿线提供食宿、旅游商品等服务和产品,那么不管是经济效益、品牌效益都极有可能远远超过单纯的门票经济。”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江涛表示,旅游开发短期投资成本高、管理难度大,贫困地区难以自持,“草原天路”收费被批反映了贫困地区想发展旅游脱贫致富,但又缺乏相关能力的现实困境。

收费决定开始实施后,由于尚处于旅游淡季,前往“草原天路”的游客本来就不多,收费的效果还无法体现。“门票上写着‘环境资源维护费’,说明当地政府部门心虚,‘草原天路’开发任重道远。”陈江涛说。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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