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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专家证人:不能让好人受冤枉 也不放过坏人(2)

2016-05-15 08:40:55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澎湃新闻:家属之所以委托专家证人见证尸检过程,应该是出于对案件真相的疑虑。

张惠芹:就此案来讲,大家对警察执法提出疑问,议题也比较敏感,舆论高度关注,公众需要一个客观的结论。从另一方来说,这也能促进法治的进步,让百姓知道可以拿起法律保护自己,感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澎湃新闻:您在接受采访时说,自己将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当时是怎么想的?

张惠芹:作为老法医,接受当事人托请是替他们“长眼”,消除他们的疑虑。与此同时,我还是一名老刑警,我觉得有必要弄清事实。

作为失去亲人的死者家属来说,他们会很痛苦,尤其在不知道为何失去时会更痛苦,我们不能再让家属继续受煎熬。

其实,看了新闻之后,我也特别想知道雷洋到底是怎么死的,这里面肯定有原因。我们要通过鉴定排查暴力、中毒、疾病等因素,找出死亡真相。唯有专业人士的介入才能帮助他们找出死亡原因,这对死者和家属来说都是一种交代。

澎湃新闻:您觉得一份具有公信力的法医鉴定需要具备哪些要素,如何避免法医鉴定结果出现瑕疵?

张惠芹:第一法制要健全;第二法医鉴定过程需要全面、细致、认真;第三,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扰,不管是来自舆论还是行政的压力,我们只用技术说话。

此次尸检是我从事法医工作以来,最为全面、细致的一次,仅仅在宏观检验上就花了十几个小时,我们中间就休息了十分钟,简单喝了点水,随便吃了点点心,累得不行,但解剖工作不可能中断,需要持续进行。

北京市检察院在组织鉴定过程中做得不错,在尸体解剖前,他们先让家属看望了死者,之后,我们就签署了一份告知函,承诺对自己所有的行为负责。

澎湃新闻:在您的职业生涯中有没有比较深刻的经历?

张惠芹:我之前在山东滨州从事刑警工作20多年,也是山东省第一个女刑警支队长。从事法医期间,还获得过山东公安首个国家奖,后来才被调往北京,一直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工作至今。

2011年,我作为中国第一个专家证人,参与中国某航天集团总经理助理被控强奸案的相关鉴定工作,嫌疑人被其女友诬告强奸,在监狱一年关押后,等到案件第三次开庭时,律师通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找到我,委托我作为专家证人出庭。

当时,我看完有关受害人损伤的资料后,就判断这些伤应该是原告自己造成的,不是别人施加的,我们称之为“造作伤”。当时,涉案人因为这个案件经检察院几次退补,人始终被关押着,实在是走投无路。

我最后给出的结论是,事件发生时受害人应该是清醒的,并非昏迷,身上的损伤不能认定系他人所为。这一案件从递交鉴定意见到专家证人出庭,历时几个月之久,2011年6月,我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出庭作证,三个月后嫌疑人被无罪释放,官复原职。

我一直觉得,不能让好人受到冤枉,也不可以放过坏人。

澎湃新闻:作为一名老法医,您对专家证人制度有何期待?

张惠芹:截至目前,我已经参与了几十起案件的尸检见证。去年5月份,我申报组建了专家证人中心,邀请业界学者李昌钰等顶尖专家参与,希望能够组建一个中立的第三方专家证人团队,通过我们的介入,走出一条不受任何因素干扰的路,让司法鉴定结论更具公信力,从某些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尽一种社会责任。

(责任编辑:翟明 C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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