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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令计划案提起公诉

2016-05-13 16:42:14  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令计划涉嫌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央视消息: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涉嫌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令计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令计划,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令计划利用其担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主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情节严重;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对令计划,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简历:

令计划,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西平陆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

2015年10月29,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1973-1975年山西省平陆县知青,县印刷厂工人

1975-1978年山西省平陆县团委干部、副书记

1978-1979年山西省运城地委干部

1979-1983年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办公室、宣传处、报刊处工作(其间:1982-1983年借调河北省委办公厅工作)

1983-1985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政教专业学习

1985-1988年共青团中央宣传部理论处副处长

1988-1990年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办公室主任

1990-1994年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国共青团》主编

1994-1995年共青团中央宣传部部长,共青团中央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5-1996年中央办公厅调研室三组负责人

1996-1997年中央办公厅调研室三组组长(1994-1996年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7-1998年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副主任

1998-1999年中央办公厅调研室主任

1999-2000年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调研室主任

2000-2003年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调研室主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3-2007年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主持常务工作,正部长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7-2007年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7-2008年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

2008-2012年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12-2012年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2012年8月任)

2013-2014年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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