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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村支书被查时仍叫嚣:回村里还是“万岁”(1)

2016-05-05 07:19:57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横行乡里的“村霸”

在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孟寨镇澧河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健国是个妇孺皆知的“名人”,号称“万岁”,其知名度建立在他为非作歹榨取村民利益上。

2013年6月13日,澧河村100多名愤怒的群众集体到县政府上访,拉开了查办张健国严重违纪问题的序幕。

2013年12月,舞阳县纪委给予张健国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4年12月,舞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健国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25万元。

骄横跋扈,村内号称“万岁”

张健国任村干部初期,热心为群众办事,工作积极主动,很快将澧河村由一个“脏、乱、差”村变成基础设施完善、各项工作靠前的“明星村”。但随着个人欲望的膨胀,他为群众服务的热情没有了,俨然一副“官老爷”架势,常常以势压人,索要他人钱财,动辄打骂群众。

2013年7月,调查组掌握了张健国一定的违纪事实后,决定与他见面谈话。谈话过程中,张健国的一句话,惊呆了调查组的同志。张健国说:“别看你们正在调查我,我现在回到村里,村里的人还得喊我‘万岁’!”

以“万岁”自居,正是张健国独断专行、唯我独尊、作风粗暴的典型表现。在澧河村,对于与其意见相左或稍有矛盾的村民,张健国时常采用打骂加威胁的“高压手段”。

据调查组查实的情况,2003至2012年间,张健国伙同其弟弟张建芳先后6次打骂本村村民;两次借故敲诈他人现金6万元,而被其打骂及敲诈的村民,慑于其淫威,多数选择了忍气吞声,不敢报警。2005年,时任村委会主任的张健国因工作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柴某意见不一致,张健国竟然在村“两委”会上公然将柴某打伤。

在澧河村,不仅村“两委”的大小事张健国要说了算,连群众家办个红白喜事都要“先踩他家的门边”,经他点头同意,不然不足以显示他的威风。

张健国本族的一个叔叔,家里要办丧事,出于对张健国的“尊敬”,去其家给其“汇报”。“汇报”完准备出门时,张健国居然以丧事晦气为由,逼迫其族叔给他下跪磕头,简直无法无天!

独断专行,集体资产成为“自留地”

作为澧河村的一把手,张健国以“万岁”自居,一言九鼎,说一不二,无人敢捋其“虎须”。村里的集体资产俨然成了“自留地”,任其处置。

2006年,孟寨镇进行小城镇开发建设,紧邻镇区的澧河村规划出售本村门面地皮96间。张健国绕过党员群众的监督,不仅自己吃拿卡要,对其追捧支持者,地皮款或少要或不要,使集体少收入48万元,自己则直接占用7.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就在他接受组织调查的前一个月,上级补偿给澧河村建设供水厂租地款10.4万元,他直接将补偿款转至自己账户,用于个人开支。

2006年11月,张健国私自代表澧河村,将本村117亩土地以每亩每年80元的低价承包给其本人在内的三个人。为了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他又动起“歪脑筋”,私自将该土地折算为80亩,其他两名承包人每人出资14万元,而其本人在一分钱未交的情况下,还动用村里3万元对土地进行平整。2008年,张健国三人以100万元的价格,将该土地进行转包。短短两年,他“空手套白狼”,直接获利40万元。

只要是有利益的事情,张健国都不放过,可谓“雁过拔毛”。从他上任初期的出租土地、出售地皮等,到后来的建设新社区农村饮水工程等,他都能从中攫取私利。而紧邻澧河村的澧河河道里的河沙,也难逃其“魔爪”。据查,张健国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澧河河道内非法开采,其所采沙价值达183万多元。张健国靠盗采河沙发了财,而被其“扰动”的这一脉清流的护堤,则变得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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