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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计委:公立医院科室严禁外包 发现将严肃查处(3)

2016-05-03 14:48:59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贾晓宏J146

表态:“百度推广”算不算广告?

工商总局:“付费搜索结果”为广告

今天上午,本报记者就“百度推广是否属于广告”一事给国家工商总局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时,工商总局尚未回复。

就在“五一”节前的4月26日,一家“互联网医疗广告打假公益联盟”的公益机构代表多家公益组织,到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内容为“百度推广是否属于广告”。联盟代表表示,“如果付费推广不属于广告,工商部门将无权监管,付费推广将面临监管空白。”工商总局答复称“将转交有关业务部门研究”。

记者查询相关信息发现,早在2012年3月,公益联盟志愿者田军伟就曾向海淀工商分局举报,反映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百度知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同时还将百度公司告上法院。

海淀工商分局当时答复称“对‘百度推广’、‘百度知道’是否适用《广告法》进行调整规范尚无定性,因此对百度可能存在的广告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而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在2013年就此案作出的终审判决书中,认定百度推广符合《广告法》关于广告的定义,属于广告。

2013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关于“百度推广”是否应依据司法判决认定为广告的请示》,其中提到,“百度公司以竞价排名和搜索引擎推广服务的方式由推广用户设置关键词和推广链接后,通过百度推广的关键词定位技术,当网络用户搜索该关键词时,推广结果将以标题、描述、网络链接的形式显示在搜索结果首页左侧上方或各页右侧的‘推广链接’位置,从而对推广用户销售的商品进行宣传和介绍,该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并按效果收费,符合《广告法》关于广告的定义。因此百度公司应依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对百度推广链接服务的直接结果和内容具有审查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百度推广”究竟算不算广告?此后一直没有明确的判定。

记者同时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去年在《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各类互联网网站、电子邮箱以及自媒体、论坛、即时通讯工具、软件等互联网媒介资源,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形式发布的各种商业性展示、链接、邮件、付费搜索结果等广告”,这也从另一个角度明确了“付费搜索结果”为广告。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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