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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暴力拆违涉事区长引咎辞职 另有3人被问责

2016-05-02 08:25:22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中新网海口5月2日电(记者王子谦)由于辖区在依法拆除违建过程中,出现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殴打村民的事件,海口市秀英区政府区长1日晚引咎辞职,另有3人被问责。

日前,海口秀英区长流镇琼华村暴力拆违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海口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处置,对7名参与殴打群众的人员进行治安拘留。海口市有关领导登门看望被殴打的群众,并就联防队员的暴力行为当面致歉。

5月1日晚,中共海口市委作出问责决定:中共秀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琼华村拆违行动总指挥黄鸿儒,疏于管理监督,对拆违行动组织领导不力,对行动风险评判不够,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三款、第七条和《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四款、第六条规定,市委同意黄鸿儒引咎辞去秀英区区长职务,同时免去其秀英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此外,中共秀英区委作出决定:中共秀英区长流镇委副书记、镇长张光学,作为琼华村拆违行动的评估组组长、群众工作组组长,风险评判不准确、群众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四款、第六条规定,中共秀英区委对其作出“停职检查”的问责决定;秀英区联防大队大队长王彬,主管联防特勤中队并作为琼华村拆违行动的警戒组副组长,疏于对联防队员管理教育,现场掌控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事件,负有直接责任。根据《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四款、第六条规定,中共秀英区委对其作出“免职”的问责决定。此外,区联防大队特勤中队长王君之前已被撤职。

此前海口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官方承认联防队员打人视频及村民扔石块、放烟花、烧煤气罐阻扰执法的视频属实,涉事联防队员为正式聘用人员,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详细调查,对打人者不姑息迁就。

(责任编辑:翟明 C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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