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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省份出台户籍改革方案 部分地区放宽落户条件(1)

2016-04-29 07:03:2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9省份出台户籍改革方案 部分地区放宽落户条件

资料图:市民落户。

中新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李金磊)随着上海近日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目前中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已达29个。梳理各地方案可见,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不少地区降低了落户门槛,放宽了落户条件。

29省份出台户改方案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4月1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之后,目前全国有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还有几个地方还没有出,所以今年首要任务是使所有的地方都能够出台具体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政策。

随后在4月25日,上海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至此,目前中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增加到29个。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区市包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

29省份出台户籍改革方案 部分地区放宽落户条件1

资料图。漫画:用不上了新华社发朱慧卿作

取消农业、非农户口区分

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上述地区大都在本地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一些地方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时间表。

譬如,上海提出,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安徽提出,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出具关于户口性质的证明;贵州提出,从2015年6月1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29省份出台户籍改革方案 部分地区放宽落户条件2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汤彦俊摄

部分地区放宽落户条件

对于户籍制度改革,民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能否比较容易地圆“城市梦”?梳理可见,与国家版的意见相比,不少地区的方案降低了落户门槛,落户条件更为宽松。

按照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相比之下,一些省份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地区的范围更大。如,四川提出“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山西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贵州也提出“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等。

对于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规定“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而河南缩短为“不得超过2年”,安徽缩短到“不得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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