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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省份将为超生人口落户 全国黑户约1300万(2)

2016-04-28 16:34:53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黑户”上户禁止私立门槛

在以上各地发布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中,均与国家版《意见》一致。各地的《意见》中明确两条红线,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附加条件。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损害公民享有的户口登记和其他合法权利。《意见》还要求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

同时,还提出“三个原则”,分别是依法办理、保障权益,区别情况、分类解决以及综合配套、部门协同。《意见》要求坚持依法办理,保证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根据无户口问题产生的原因,分类实施登记户口政策。《意见》明确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清理有关政策措施、完善配套政策。

各地要求各有关部门对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提出依法对以下

8类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四)因长期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后被注销户口又重新出现的人员。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

记者发现

多地“声未动行已远”

今年3月,四川广元市利州区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按审批程序,及时解决了无户人员代某的户籍问题,让代某告别了50多年的无户生活。据代某讲述,他于1958年出生在四川省阆中市,在其4岁时生父去世,6岁时随母亲改嫁。就在其8岁时,其母亲与继父又相继去世。自此,因没有户口,无法上学,无法工作,小时靠捡拾废品,过着流浪的生活,后靠别人救济为生,也因没有户口,无法找到正式的工作,仅靠给私人做零工度日,这一晃就是50多年。

按照户籍管理政策规定和户籍补录要求,在通过审核后,3月4日派出所为代某补录了户口。经过50多年的等待,代某终于拥有了自己的户口,向“黑户”生活说再见。

法制晚报记者发现,虽然部分地区还未发布明确意见,但已经开始落实政策。今年3月,四川省公安厅部署开展全省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双清”工作,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等问题。分类按躲避超生罚款导致的无户口人员、农村妇女改嫁后多因素导致的无户口人员、婴儿出生后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进行了登记落户。同时,对部分需要司法鉴定机构出具DNA亲缘鉴定报告才能登记落户的无户口人员,派出所推出了DNA亲缘鉴定预约便民服务,消除群众心中担心政策一过再次不能登记户口的担忧。

数据显示,四川省共摸排出无户口人员4.6万余人,通过努力,已为其中3.1万人办理登记户口。

另外,根据湖北省政府网2月23日发布的消息,目前湖北、湖南两省不少基层公安局户政部门与派出所为无户口人员办理上户手续,均不用再查验准生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其中,武汉市登记户口则只需父母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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