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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扣押25名中国渔民 中方要求尽快放船放人(2)

2016-04-25 19:31:21  外交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应对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共同的事业,中方愿与各方继续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巴黎协定》有效实施,促进国际应对气候变化事业向前发展。

问:印度尼西亚22日称扣押了一艘在其海域非法捕鱼中国渔船,并称该曾因在阿根廷附近海域非法捕鱼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中方对此有何回应?是否担心此举将加剧中印尼在渔业领域的紧张态势?

答:我们关注你提到的相关报道,正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4月22日,“华利8”渔船在回国途经马六甲海峡时,遭印尼方面扣押。事发后,中国驻印尼使领馆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要求印尼方严格遵守国际法和有关国际规则,保证中国船舶航行自由,保障船员安全与合法权益,尽快放船放人。中国驻棉兰总领馆已对船员进行探视。有关渔船的具体情况请向主管部门咨询。

问:据报道,王毅外长日前访问文莱、柬埔寨、老挝,并与三国就南海问题达成重要共识。请介绍相关情况。

答:4月20日至24日,王毅外长先后访问文莱、柬埔寨和老挝三国。上述三国系东盟成员和中国在周边重要合作伙伴。今年是中文建交25周年、中老建交55周年,也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王外长同三国领导人和外交部门负责人在会见、会谈中均高度评价双边关系发展,一致同意将进一步加强高层交往、推进经贸等各领域务实合作,全面深化中文战略合作关系以及中柬、中老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各方积极评价中国东盟关系发展和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成果,强调愿对接好东盟共同体建设和中国东盟合作,推动中国东盟关系再上新台阶,推动澜湄合作尽早取得早期收获。

访问期间,王毅外长与三国就当前南海局势深入交换意见,分别达成重要共识,可概括为以下四点:一是中方和三国都认为南沙部分岛礁存在的争议不是中国和东盟之间的问题,不应影响中国东盟关系;二是中方和三国都认为应尊重各国根据国际法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不赞成单方面强加于人的做法;三是中方和三国都认为应根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四条的规定,坚持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四是中方和三国都认为中国和东盟国家有能力通过合作共同维护好南海的和平稳定,域外国家应发挥建设性作用,而不是相反。

中方与文莱、柬埔寨、老挝三国达成的共识建立在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基础上,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规定和精神完全一致,体现了处理相关海上问题的基本原则。柬埔寨领导人表示,《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解决南海问题提供了所有必需的要素,不仅有约束力,各方也应有效落实。王毅外长指出,中方在有关问题上的立场符合国际法治的要求,符合国际海洋法制度规范,完全是依法行事。我们认为,王毅外长此次与文莱、柬埔寨、老挝三国达成的有关共识,是处理南海有关争议,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正确、切实可行的途径。我们对三国坚持从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作出独立自主的正确判断表示赞赏。我们愿同东盟国家一道继续努力,维护好南海和平与稳定。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域外国家能真正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切实为地区和平稳定发挥建设性作用,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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