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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王》等剧卷入腾讯前高管刘春宁受贿事件(1)

2016-04-24 10:05:50  深圳晚报    参与评论()人

刘春宁
刘春宁

深圳晚报报道,自2015年7月份,阿里巴巴集团原副总裁、腾讯前高管刘春宁被深圳警方带走调查的消息曝出后,关于他的舆论和猜测一直没有停息。2016年4月2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刘春宁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法庭上,检方指控刘春宁在入职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两单购买在线视频版权中收受好处费,为他人谋取利益。刘春宁说“自己没有罪”,并在庭审全程做了无罪辩护,他辩称检方指控的两单受贿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逻辑。

因下属涉职务侵占案被牵出

现年40岁的刘春宁,曾是互联网行业的知名人士。案发前,他曾是阿里巴巴的副总裁,数字娱乐事业群总裁。此前,刘春宁已在腾讯有近10年的工作经验,曾担任在线视频部总经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以及拍拍网的相关职务。2013年7月,他以创业为由从腾讯离职。当年8月,他入职阿里巴巴,负责管理数字娱乐事业部事务。

2015年7月的一天晚上,网上传出刘春宁被深圳警方带走调查的消息,原因是他此前在腾讯公司任职、负责腾讯视频版权采购时期涉嫌商业贿赂,随后这条消息被腾讯、阿里官方证实。

此番刘春宁被带走调查,是因下属岳雨涉职务侵占案引发。据悉,腾讯在2013年一次常规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前两年的视频内容采购过程存在疑点,随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涉及贪腐,当事员工勾结视频供应商抬高采购价,从中大肆渔利。从2014年开始,先后已有五六名涉事前员工被警方逮捕,岳雨就是其中之一,此前她担任腾讯网络媒体拓展部和在线视频部总监职位。

之后,岳雨被指控与刘春宁在腾讯在线视频业务方面,涉嫌共同在购买版权中收受贿赂,因而两人均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庭上,检方指控刘春宁在两单购买在线视频版权中收受好处费,其中一单就是和岳雨一起。

操纵《自古英雄出少年》评级,并从中受贿143万元

检方指控,2012年初,北京东阳禾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下称“东阳公司”)的关系人郭某军为把该公司的《自古英雄出少年》电视剧销售给腾讯公司,便通过彭某介绍认识了时任腾讯公司视频部总经理的刘春宁,刘春宁表示同意帮忙。

其后,他指派下属员工李某云等人主动联系东阳公司,就购买《自古英雄出少年》一剧进行评估并洽谈购买。在腾讯公司视频部门评估体系中,由高到低标准为S、A、B、C级。该剧本第一次被评为B级,其后在刘春宁的干预下,该剧最后被评估为B+级(属于B级),由此,在腾讯公司未采购过B级剧的情况下,刘春宁决定将《自古英雄出少年》作为第一批引进的B级别电视剧进行购买,并与东阳公司开始了价格谈判。

在谈判期间,刘春宁与郭某军商议该剧每集需支付4万元人民币的好处费。后来因与东阳公司未能就好处费达成一致,刘春宁便一直未通过采购该电视剧的决定,其后该剧即将在电视台播出,在面临播出后便失去大部分出售价值的情况下,郭某军便联系彭某提出表示感谢,彭某联系了刘春宁,刘春宁将表弟杨某的银行账户发给了彭某,之后彭某转交给了郭某军。

2012年8月24日,东阳公司将扣除税款后的143.64万元汇入了杨某的账户。8月26日,杨某将钱款转入了刘春宁的招商银行账户。由此,东阳公司成功将《自古英雄出少年》一剧以每集11万,共计418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腾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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