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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改组规范干部配偶子女经商 试点增至北京等五地

2016-04-19 09:11:31      参与评论()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4月18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方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有关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6-2020年)》。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有关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要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组织好规划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新发展理念是相通的,核心是体制机制创新,最终目标是形成经济增长新机制。要围绕经济结构的制度性问题推进改革,梳理推进“三去一降一补”需集中出台和落实的改革举措,打好组合拳,使各项改革措施同向发力。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发挥其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性作用。

焦点 1

试点由上海增至北京、广东等五省份

会议指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在上海先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试点。要严格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细化规范程序,明确操作依据,确保规范工作有序进行。要把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后,要转入常态化管理,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安排。

【解读】

2015年5月,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实施。据了解,上海市主要是根据2014年中央第二巡视组对上海巡视反馈意见和本市三批巡视工作情况,“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决定制定相关文件。

而早在同年2月的中央深改组第十次会议上,就已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表示要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根据以往的腐败情况来看,家族式腐败是一个重要的腐败现象,引起老百姓深恶痛绝,遏制家庭式腐败是反腐的重要一环。他说,过去一年上海的试点效果不错,对于遏制腐败现象蔓延、防止官商勾结和家族式腐败起到一定作用。

这次为何选择继续在北京、广东、重庆和新疆四地试点?竹立家认为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上海经济作为经济发达地区试点比较成功,北京、广东和重庆三个城市作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可以继续推行上海的经验,是对上海经验的进一步巩固和推广。新疆位于西部地区,经济相对不发达,可以探索在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地区及省份如何规范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取得相关经验。

竹立家表示,会议指出的常态化管理的前提是规范化。首先要严格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形成常态化规范化,不能形式主义;其次是领导干部家庭信息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透明,让群众和舆论进行监督。他说,近几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但仍然有相关的问题不断暴露出来。最后还要通过一些制度性规定来严格限制具有决策权的中高级领导干部的家族经商行为。 新京报记者 沙璐

焦点 2

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

会议指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举措。要着眼于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确立体现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的职业发展通道,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突出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更好调动公务员积极性。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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