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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京车牌腐败案:有的40万一副 有的分文不收(1)

2016-04-10 18:20:05  南方报业网    参与评论()人

揭秘京车牌腐败案:有的40万一副 有的分文不收

2015年5月25日,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受贿2390万元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审。(CFP/图)

一边是普通公众中签率越来越低的公开摇号;一边却是围绕着北京车牌的寻租腐败。北京购车摇号政策的一个看似细小的制度漏洞:几类京A车牌重新启用由车管所领导依据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工作需要”酌情审批,为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等人打开寻租的方便之门。

2016年2月21日,新华社报道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下称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作出裁定,驳回宋建国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6年4月初,宋建国的辩护人,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运恒律师告诉

南方周末

记者,律师曾三次书面申请要求二审开庭审理,但法院并未接受。

北京是中国第一个实施购买小客车上牌需摇号的城市。2011年1月,该政策实施之初,中签率为1∶10.6,即大概11个人中有1人能摇到车牌。最近一次,2016年2月底,已变为665人中,才有1人能摇到牌照。

一边是普通公众中签率越来越低的公开摇号;一边却是围绕着北京车牌的各种触目惊心的寻租腐败。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即为宋建国窝案。

在这起窝案中,受贿者除宋建国外,他的儿子、秘书、司机、副手等多人涉及其中。一个看似细微的制度漏洞,为设租者打开了方便之门。车牌的寻租价格,有的高达40万元一副,有的则几千元,有的甚至分文不取。

而直接或间接从这些人手里“购买”车牌者,有人是因为“摇号”不中,有人是纯粹为了面子好看,有人则是为了转手牟利。他们中亦不乏被司法机关以行贿罪论处者,最高录得有期徒刑长达九年六个月。

“酌情”审批的京A车牌

几类京A车牌的审批须依据什么条件,只有一个模糊的规定:“党政机关、国家部委,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办理审批号牌的,须遵守本规定”,但什么是“因工作需要”,未作具体说明。

宋建国,曾用名宋宝林,1954年11月生于北京。1977年,时年23岁的宋建国参加公安工作。他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铁匠营派出所民警、丰台分局预审科预审员、蒲黄榆派出所所长、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等职务。2006年10月,52岁的宋建国调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

北京市交管局的职能之一,是管理、发放小汽车牌照。

北京市从1994年8月开始启用、换发“九二式车牌”,彼时只有京A、京B、京C三个号段的牌照。随着私人拥有的小汽车增多,这些牌照迅速饱和。

重新启用牌照成为惯例,一些办理了转出、报废手续的车辆牌照可重新启用。由于京A牌照较多的使用者是中央国家部委和北京市直机关,所以重新启用后的京A牌照,并没有公开发放让普通购车者选取,而是由北京市交管局及下辖的车管所领导“酌情”审批。

司法文件显示,北京市交管局内部规定,交管局局长可以审批京A8开头的车牌,副局长可以审批京A车牌,车管所所长可以审批京A带一个字母的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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