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表示,此案是处置主体错误,刑事案件最终处置财物应由法院通过裁判方式进行,公安机关、检察院都无权处置。但在案件整个过程中,公安机关处理了一部分,检察院又处理了一部分,这些实际上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规定:与案件无关财物应三日内退还
让公正渗透到司法程序的每一个环节,专家表示,此次加强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规范化,透露出的正是中央深化司法改革的决心。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除、退还。《意见》还明确要求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规定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物的,应当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专家表示,新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对责任追究问题都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从中也能看出从上至下对涉案财物处置的重视。
牟洋申请赔偿最高院今年立案受理
目前,牟洋已经通过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2016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案件。最终结果虽然仍未确定,但是牟洋表示,通过这将近一年的经历,他还是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