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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批下台官员:"台上道貌岸然 台下贪赃枉法"(1)

2016-03-23 13:27:5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2015年5月4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刊发保山市昌宁县委原常委、田园镇党委原书记刘杰严重违纪被“双开”的消息。2014年10月,刘杰的问题被举报到云南省委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将举报批转到保山市纪委调查核实。保山市纪委经初步核实发现了刘杰严重违纪的问题线索。2015年1月,保山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对刘杰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过近3个月的调查核实,基本查清了刘杰主要违纪事实:刘杰在任昌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骗取、窃取公款占为己有,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4个,销毁“小金库”账务资料2个,其中,受贿、贪污问题涉嫌犯罪。

刘杰曾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党员干部,更是一个敢于创新的年轻干部。但在事业的发展期,他的党性被拜金主义侵蚀,仕途也在铜臭中戛然而止。刘杰给我们演绎了一场被金钱“脱水”的人生。

欲望的闸门,因“一条路”而打开

刘杰收受金某某人民币121万元,在刘杰的暗箱操作下,金某某最终拿到了昌耈二级公路建设项目某标段工程2个亿的大单

刘杰出生于农村家庭,在组织的培养下,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没有当上“一把手”之前,他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尽职尽责,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2008年,坐上了昌宁县交通局局长的“头把交椅”。因其思维敏捷、熟悉业务,迅速进入角色,并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其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全市乃至全省推广,多次受到领导的肯定和赞扬。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一把手岗位上收放自如的刘杰,开始飘飘然的放松自身学习和党性修养,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贪欲种子,在金钱的诱惑下膨胀发芽。

昌耈二级公路建设项目,便是刘杰打开欲望闸门的第一个“门栓”。2008年,昌宁县昌耈二级公路建设被列入云南省52条路网建设计划,商人金某某想在该路建设项目中做点工程,于是,盯准时任该县交通局“一把手”的刘杰,并先后分三次送给刘杰人民币121万元。在刘杰的暗箱操作下,金某某最终拿到了该项目某标段工程合同总价高达2个亿的大单,为表示感谢,金某某又先后分三次送给刘杰现金40000元。

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对金钱的贪欲便会一泻千里。收受钱财后,刘杰的心理经历了从战战兢兢到“平安无事”的悄然转变。正是这一心理的转变,使他从被动收受,转为主动索取。

2009年,昌宁县交通局与云南省某勘察院地热队签订了合同总价为72万元的昌耈二级公路地质初步勘察合同。当年11月,县交通局给该地热队支付了初勘费之后,刘杰以解决单位困难为名,堂而皇之地向该设计院要求返还费用30余万元;2011年,昌宁县交通局与保山某规划设计院签订了右甸河滨河路等三个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在县交通局将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后,已经调任田园镇党委书记的刘杰,又采用同样的手法,要求该设计院返还费用14万元。这两笔钱都被打到了刘杰指定的个人账户,至案发时,一直由其个人在使用。

“下不为例”,却步步滑向严重违纪的“深渊”

刘杰私设多个“小金库”,金额高达近千万元,在离开交通局长位置时,还私占“小金库”结余资金105万元,烧毁部分“小金库”的原始资料

一旦放纵贪欲,欲壑难填,所面临的就是万丈深渊。刘杰的思想被金钱所占据,党性原则、党员身份、为民宗旨、服务意识等等荡然无存,所剩的只有充满铜臭味的欲望。大肆收受和索取上百万的钱物之后,刘杰并没有住手,反而将贪婪的目光转向自己所掌管的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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