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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累计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达到322.9万人(1)

2016-03-20 08:29:19    中国广播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累计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达到322.9万人

广东省禁毒局在汕尾海丰进行扫毒行动。(资料图)

“新精神活性物质”就是具有受管制毒品效果,但却往往不受监管的精神活性物质或产品。其在年轻人群体中的滥用问题,在国内外已不鲜见。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就“新精神活性物质”和当前禁毒形势等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禁毒教研室主任李文君教授。

“新精神活性物质”:被卖家披上“无害”的外衣

“所谓新型毒品算是媒体概念。”李文君说,主要是指鸦片、吗啡、海洛因等传统毒品之外的其他毒品。实际上,一些“新型毒品”并不“年轻”,比如在二次大战时,日本、德国等国就给士兵服用冰毒等苯丙胺类药品以提高战斗力。只不过,相比于鸦片、大麻等天然植物毒品,这些人工合成的“新精神活性物质”进入中国毒品市场时间并不算太长。

有关部门预测,“新精神活性物质”将成为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强力冲击第一代毒品(传统毒品)和第二代毒品(合成毒品),使毒品问题呈现“传统毒品留尾、合成毒品血雨腥风、三代毒品(问题)交织”的复杂背景。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发布的2015世界毒品问题(WorldDrugReport)报告显示,全球共发现“新精神活性物质”九大类共541种。其中,具有兴奋和致幻作用的物质数量最多,其滥用也最为严重。

虽然从法律角度来看,一些致幻剂和“新精神活性物质”不一定算是毒品,但是其效果是物质作用于人体中枢神经,引发兴奋、致幻等效果,大剂量服用与毒品无异。

目前,部分“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被陆续纳入我国《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予以管制,如卡西酮、甲卡西酮、氯胺酮和2C-B等。但是,很多合成毒品,只要稍加改变,就能变成新的致幻剂或者“新精神活性物质”。理论上,这种变化可以无穷多。

李文君表示,“新精神活性物质”可以不断变形,一些不法分子在出售该类物质时,往往声称其“安全”“合法”,甚至他们还将其冠以“特制药物”“草本兴奋剂”等称谓,以吸引年轻人吸食。

法律尴尬:为什么“新精神活性物质”不能简单定义成毒品

“他们研发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化学专业出身的李文君感叹,只要在合成毒品的基础上,对化学结构稍作改变,就能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因此,出现销售所谓的致幻剂的行为,很难进行法律监管。

李文君认为,因为法律无法预测哪些物质具有滥用潜力,所以毒品目录很难同步更新。

“有人就利用这一特点,在网络上订制毒品,接到订单后才开始制作,种类通常有很多,每种可能就做几单。”李文君说。制贩毒人员正是利用这一漏洞,一方面逃避法律监管,另一方面还改变毒品种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市场网络就这样潜滋暗长。

《世界毒品问题报告》显示,2014年新发现的毒品有193种。在李文君看来,目前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只是冰山一角,政府公布了毒品名录,制贩毒人员会转而研发新的产品,禁毒面临“摁下葫芦起了瓢”的尴尬状态。因此,“新精神活性物质”所带来的危害,让各国都感到非常棘手。

面对毒品“变种”,各国都在探索阻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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