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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官二代受贿受审 庭上称举报涉贪父亲有功(1)

2016-02-26 09:40:47  春城晚报    参与评论()人

儿子充当“代言人”老子日均受贿1.7万

  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之子李苏昨日受审

父亲利用手中权力,为他人招揽工程开绿灯;儿子充当搂钱的耙子,为父亲收取高额贿赂。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其在曲靖任职期间,插手工程项目,大肆收受贿赂,日均受贿达1.7万余元,受贿总额高达4000余万元。其中一笔受贿款95万元,也是经儿子之手笑纳的。昨天上午,李云忠的儿子李苏涉嫌受贿罪,在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晚报记者获悉,李云忠涉嫌受贿罪已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指控

  勾结当官父亲受贿95万

李云忠原是昆明市盘龙区的普通民警,一步步成为云南省委组织部的干部、处长,曲靖市委组织部长,直至曲靖市委副书记。

2008年,李云忠担任曲靖市委组织部长后,迎来了“大展身手”的时机。身为组织部长,他频繁插手工程项目。用李云忠的话说:“我虽然不直接管工程,但是管着管工程的干部。”老子当官敛财,做儿子的也不安分。李云忠的儿子李苏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曲靖一家私营企业上班。为掩人耳目,李苏对外宣称只是一名普通员工。其实,李苏还是企业的股东。

在跟随父亲交际中,李苏也很快融入其中,认识了一批重量级的老板。看在当官老子的面子,这些老板对李苏也是另眼相看,曲靖市某房地产老板周某就是其中之一。李苏说,他是通过父亲的关系,才与周老板搭上线的。

盘龙区检察院指控,2011年6月,被告人李苏利用父亲的影响和权力,勾结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招揽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就收受了周某的贿赂款95万。

分工

  儿子充当老子“代言人”

据调查,李云忠为多名私企老板承揽工程,在曲靖市的8个县(市、区)中,就涉及6个,共计20多个工程项目。这些工程项目表面上看来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制度完善、监督到位,事实上李云忠通过打招呼或安排下属与开发商协商等方式,早就将招投标制度架空。

公诉机关出示的材料中显示,为了将介绍项目所得的“好处费”占为己有,李云忠让儿子充当他的“代言人”。一些私下协议的签订,由儿子李苏办理。包括协调一些项目,也是由儿子直接与当地领导联系,并授意一些工作人员进行配合。李云忠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并从中收受贿赂高达2400余万元。

经云南省纪委调查,李云忠在担任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曲靖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和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严重违纪违法。其在曲靖任职期间,日均受贿达1.7万余元,受贿总额高达4000余万元。

内幕

  授意儿子私签分红协议

李苏与曲靖市某房地产老板周某认识后,两人关系非常亲密。一有什么工程项目,或者周某看上了什么工程项目,都是通过李苏向其父亲转达周某的意思。在得到李云忠的关照后,周某揽到了一些赚钱的项目。他认为李云忠“神通广大”,多次向其行贿共300余万元。

庭审中表明,通过李苏的这层关系,周某得到了会泽、富源的水利工程项目,包括曲靖麒麟区村改项目,也在李苏的运作下,通过其父亲打招呼后,让周某如愿以偿。公诉机关出示的材料显示,通过李苏的牵线,周某拿下一个9000多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为了分配好处,周某口头承诺,按照四六开的比例分配利润,李家拿大头。李云忠不放心,让李苏私下与周某签订了两个协议,并明确了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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