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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建立个人终身学习档案 各类证书可换学分

2016-02-04 18:44:4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璐)教育部2月4日公布了《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个人终身学习电子档案,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将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转换成学分进行存储,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转换。

《意见》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中国特色开放大学体系,并制定了十二项主要任务,涉及教学、师资、管理等各方面内容。

建立个人终身学习电子档案

为了适应全民终身学习需求,拓展开放大学办学功能,为学习者学习成果转换提供便利服务,教育部表示,将建立个人终身学习电子档案,主要存储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学习成果及转换记录等信息。实行一人一档、终身有效,经授权后可供用人单位、教育机构查询使用。

同时,加快学习成果认定,制定学分转换标准。《意见》表示,将对学习者在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过程中获得的学分、证书、工作和生活经验及技能等进行认定,确定学分,实现学习成果转换。并主动沟通高校、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通过协议或联盟等方式,推进相互之间学习成果的互认。

为了将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转换成学分进行存储,《意见》指出,将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转换,为学习者申请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提供依据。

开放大学要确保“宽进严出”

《意见》表示,开放大学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按程序备案或审批。建立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教学全过程和学生学习效果的监测与评价。强化质量保障,确保“宽进严出”。

招生方面,开放大学实行注册入学,学生修完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即可获得课程证书,修满规定的学分并达到相关要求,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历与非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应授予相应学位。

在教学考试方面推行开卷与闭卷、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加大形成性考核比重。严格课程、学历、学位等证书获得的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公布,确保证书的权威性。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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