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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坐冤狱23年无罪获释:不想追责(2)

2016-02-02 07:32:38  新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专家说法

或可获赔更多精神损害补偿

目前公开报道的冤狱案中,陈满失去自由23年,是被关押时间最久的。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陈满要求国家赔偿的天数,按照其被羁押的实际日期计算,不分其在被侦查期间,还是在入狱服刑期间的,“从其失去自由的第一天起至出狱止,都要赔偿。”

马怀德指出,陈满可依据《国家赔偿法》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但可以比照念斌案、张氏叔侄案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这两个案子赔偿的大约是50万元,但是陈满失去自由的时间更久一些,多提出一些精神损害赔偿是没有问题的。”

马怀德说,另外,还要看因为被限制人身自由,是否给身体造成了损害,如果造成了损害,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还要看是否给陈满造成了其他财产损失,如果有,陈满也可以申请赔偿。

陈满谈自己

不想追责想帮助死者家人

在接受采访时,重获自由的陈满笑着说:“感觉空气都是自由的。”

谈到追责问题,陈满称:“不追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用再追究、纠缠此事,这对家人和生活也不好,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要看到以后,看到光明!”

陈满称,他不愿再回忆被刑讯逼供的经历,因为一想这些脑袋就发胀,不敢想。

冤狱23年,77封申诉书毫无回音,陈满称他是靠信念在坚持。因为表现好,他获得6次减刑。在监狱中最难熬的,就是失去自由,“对我来说,这是个结,解不了。我从没有放弃申诉,到死,我也会申诉。”陈满表示,该案是判错的,但对监狱生活,自己是接受的,当不能改变环境时,就得学会适应。

关于如何开启新生活,陈满称,其回家后会好好陪陪父母,“出来创业,也不是为了挣多少钱,钱都是身外之物。我出来创业赚钱,最大的目的还是回报社会,回报关心我、关注我的人。”

谈到个人问题,陈满笑着说:“人生随缘!将来想找个贤惠善良、孝敬父母的人,但是我得先有业,才有家”。

提到钟作宽,陈满称,他对自己有很大帮助,“我会去看他的家人,一定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们”。

狱友谈陈满

狱中捐款一直相信会改判

陈满曾经的狱友周某现在创办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他是无罪获释,我是刑满出狱。”周某感叹陈满的坚持,并称,自己将继续无罪申诉。

周某回忆说,当时美兰监狱一共有陈满、周某等5人提出无罪申诉。在每年的年终总结“是否服判”一栏中,陈满总是写上,其没有杀人,不服判,无罪,要申诉。“我认为陈满很善良。2008年汶川地震,当时他只有600多元钱,却捐了600元。”周某说。

回忆狱中生活,周某说,他刚进监舍时,只剩一个上铺,住下铺的陈满主动把下铺让给了他,“你年龄比我大,你住下铺吧。”此后,两人都被分到杂务组劳动,干完活儿聊天时陈满就说冤枉,“他说他没有杀人,事发时正和几位朋友喝酒打麻将,朋友们也都证实他没有作案时间。”

“他从来都相信改判无罪是迟早的事。”周某称,监狱每年都会派法学专家及律师给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其和陈满还订了5份经济、法治类报刊,并多次商量出狱后如何能东山再起,“该案再审的消息,就是他从报纸上看到后告诉我的。2015年10月28日我出狱,还托人转告陈满,出狱后可以来我公司,若自己创业,我给他提供创业资金。”

■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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