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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4383万 李波或成四川“最贪县委书记”(1)

2016-01-15 17:13:28  上游新闻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四川合江原县委书记李波被控受贿4383万元

上游新闻王鑫

四川合江县原县委书记李波涉嫌受贿4383万余元一案将于1月18日在四川省泸州市中院开庭审理。

李波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告诉上游新闻,李波只承认收受李某4万元生日礼金,且其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请求被合议庭拒绝。如果李波的受贿金额被全部认定,他也将成为四川省受贿金额最高的县委书记。

被控受贿4383万,他或成四川“最贪县委书记”(图)

检方指控:县委书记5年受贿4千余万

2015年情人节那天,距离春节还有5天。李波落马,罪名是涉嫌受贿。

这个军人出身的正处级官员被四川泸州警方刑事拘留,当月的最后一天被执行逮捕。

一个月后,泸州市纪委发布李波被纪委立案调查的消息,纪委还透露,已将李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李波是在“泸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位子上被带走的。从政期间,李波的工作在泸州与合江两地来回调动。自1999年,李波任合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到落马前,李波都在正处(县)级原地踏步。

2008年4月,李波从泸州市级部门调任合江县委书记,后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在主政合江的5年5个月时间里,李波被指控涉嫌受贿4383万余元。期间,网上曾出现过不少举报李波的材料。

被控受贿4383万,他或成四川“最贪县委书记”(图)1

起诉书指原书记单笔受贿超过1000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拿到的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泸检刑诉﹝2015﹞45号起诉书显示,2008年3月至2013年12月,李波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合江县开发建设项目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383.4359万元,其中李波接受行贿人承诺送的1860万未实际占有。

两个“大头”包括:收受合江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某所送贿赂款现金310万元、干股转让收益人1100万元及孳息90万元;收受泸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某送的现金380万元、接受赵某承诺给予的感谢费1000万元。

起诉书还显示,李波接受贿赂款的地点有高速路收费站、公路边、茶楼停车场、办公室、小区保安室、住家门口等,有部分现金是装在纸箱、海鲜包装箱、粽子礼品盒中。

检察院认为,李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实施受贿犯罪行为过程中,由于其意志以外原因,未实际控制他人承诺送的贿赂款1860万元,该部分犯罪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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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法院不让证人出庭作证有悖公正

据李波的辩护律师朱明勇介绍,李波本人对以上受贿指控“几乎全部否认”,他承认的只有2011年和2012年过生日时,两次收受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送的生日礼金2万元。

此外,李波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请求,被合议庭拒绝。

朱明勇告诉上游新闻,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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