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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改装警车”村支书称改装非其所为

2016-01-08 18:38:32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1月7日,被改装成警车外观制式的车辆。

1月7日,被改装成警车外观制式的车辆。

1月8日,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黄陂桥乡陈家嘴村村支书陈庚明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此前被改装成警车外观制式的车辆非其个人所有,改装也非其个人所为,目前车辆上的警灯和“治安巡逻”车牌已被拆除,车辆外观已经改变。

在澎湃新闻对湖南一村支书私自将面包车改装成警车执法一事进行报道后,当地村民向澎湃新闻反映,1月7日,由面包车改装成的治安“警车”继续在当地“巡逻”。

村民反映,在前几天媒体曝光村支书擅自改装警车后,公安机关将“涉事”的村支书陈庚明叫过去询问情况,并强制拆除车上的警灯,但车上其他警用标识“毫发无损”,车牌处仍悬挂“治安巡逻”的招牌。事发后,见到陈庚明身着便装开着那辆被卸掉警灯的五菱面包车,继续巡逻。

8日,被指私自改装警车的陈庚明告诉澎湃新闻,此前因村民反映盗窃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搞好治安保一方平安”,陈家嘴村成立了一支共有十名队员的义务巡逻队进行治安巡逻。为方便巡逻,2015年11月,经村民开会讨论同意,陈家嘴村购买了一辆五菱面包车供义务巡逻队使用。

陈庚明强调,这辆五菱面包车不在其名下;为了在夜间巡逻时对不法分子有所威慑,义务巡逻队将面包车涂装成“治安”车并加装警灯;涂装作业系两名队员进行,其未亲自操作。

陈庚明称,公安机关已经要求义务巡逻队拆除车上的警灯,目前车上的“治安巡逻”车牌也已拆除,车的外观也做了改变,而车辆尚在巡逻使用中。

对于私自涂装警车外观制式、安装警用标志灯具已涉嫌违法《警车管理规定》,按规定责任人当被治安处罚,陈庚明表示自己系基层干部,对相关法律并不熟悉,也不清楚是否有人因此事受到治安处罚。

此前,邵东县公安局黄陂桥乡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已对私自改装警车进行处理,强制拆除该车辆警用装置。对于涉事当事人有无被依法治安处罚,当地公安多个部门均表示不知情。

1月8日,澎湃新闻再次致电邵东县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不知情,详情需询公安局宣传部负责人,但接听该负责人手机的一工作人员称该负责人下乡,手机忘在了办公室。

黄陂桥乡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此事进一步的处理情况需向邵东县公安局政工室了解,澎湃新闻多次致电邵东县公安局政工室以及县委相关工作人员手机,电话均无人接听。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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