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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现实版摸金校尉:观察山水即可定墓葬位置(2)

2016-01-06 13:42:5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我们一般在下午上山。先由姚某某用罗盘看风水,确定墓葬所在位置,确定完地点等到凌晨才动手。挖墓的时候,先用‘扎子’往下扎,如果姚某某觉得有戏,我们就用锹和镐挖探坑。我、姚某某和王某某一起挖,韩某某给我们把风。”冯某说。

“每个探坑都能挖出文物吗?”“那不可能,探坑一般都比较小,挖差不多不出货就换个地方挖了。”冯某说,一般而言大约挖六七个探坑就有一个坑里能挖出文物。

熟人联系、网上私聊、网上销赃

冯某一般会把盗掘的文物拿到赤峰销赃。由于长期混迹于赤峰市的各个文玩市场,冯某认识了季某某、梁某某等买家。梁某某是冯某团伙的固定收货人,原系赤峰市委讲师团成员,在赤峰市文物圈比较知名,很多想收藏文物的人都会找他要货。

在冯某眼中,梁某某是一个“理想”买家:“他几乎不向我们询问来源,出手也很大方。”冯某交代,梁某某曾从他手中收走了一个鸡骨白方形玉璧并转卖给了梁的朋友刘某某,仅这一件文物就获利75000元。

记者发现,几乎每个盗墓团伙都有类似梁某某这样的人作为固定的销赃渠道。这些人是帮助盗掘文物团伙将文物变成真金白银的关键环节。据了解,梁某某目前已被警方拘捕。

除了向熟人询问以外,冯某还会在网络上联系买家。“有时候我会在网上找买家进行沟通,都是以私聊的形式发发照片什么的。但是我从来不在网上进行交易,都是当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据冯某交代,他一共盗掘了109件文物。目前,这些文物已经全部由公安机关收缴归案。

古墓保护需改变被动状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违法成本低是盗墓犯罪多发的主要原因。据被告人王某某供述,在2008年7月其曾因盗窃古文物被内蒙古喀喇沁旗公安局刑事拘留1个月后,缴纳2万元罚款获释,这与动辄几十万元的违法所得相比不过九牛一毛。

据办案民警介绍,此次追缴回来的文物都是犯罪分子在文物保护区外盗掘的。辽宁省文物局专家组组长、红山文化研究专家郭大顺介绍,追缴的3件国家一级文物——玉镯、马蹄形玉箍、勾云形玉佩的出土地点为朝阳市喀左县南公营子镇。此前,文物保护部门对这个地点分布有红山时期的墓葬并不了解。而在朝阳市龙城区尹杖子村被盗掘的红山时期的古墓葬群同样没有被划入保护范围内。

划定保护区确实存在现实困难。“文保部门在划定文物保护区时,往往只能通过挖掘一个小角来推测整个墓葬或遗址的全貌,难免会有误差。”王红岩说,“而且,如果只是划定范围而保护不够,相当于变相帮助了不法分子定位。另外,很多地下遗址目前地表处于耕地状态,在对地下情况了解有限的情况下强行划成保护区,也会激化各方面的矛盾。”

专家介绍,目前,古墓保护基本处于被动状态,文物保护部门主要是保护性发掘和抢救性发掘两种方式。盗墓贼则是不计后果地盗挖文物,并不会关心墓葬的完整程度。这也是盗墓贼屡屡得手的原因之一。

郭大顺认为,文物保护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已发现古墓的主动保护,通过划定遗址保护区,设立监控体系等方式对盗墓贼进行主动防范;另一方面,应加强对文物市场和收藏类网站规范管理。

“这次将盗墓分子绳之以法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近一年来,辽西地区的盗墓活动基本绝迹。”王红岩说。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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