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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交纵火嫌犯系报复社会 接受审讯现场曝光(图)(2)

2016-01-06 06:14:08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起火现场。

  消防大队赶到现场几分钟扑灭大火

距离起火车辆仅五百米左右的贺兰县消防大队第一时间接到了报警。

消防大队队长王吉清接受央广网采访时介绍,昨天早晨7点03分41秒,贺兰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消防中队利用一分钟的时间赶到现场,用五分钟的时间将火扑灭。

金盛国际家居城的保安刘师傅距离事发点只有十几米。火灾发生第一时间,他抱起三个灭火器冲向公交车,为车上逃生乘客灭火。

刘师傅回忆起事发时的场景说:“我一回头看见车上全是火,不过门子没开,过了几秒钟门开了,下来的人身上全是火,我们就找上灭火器。有轮胎的爆炸声。车的顶子、从前到后全是火。一直到消防队来了,火就灭了。”

 疑犯裤脚烧坏,与警方僵持数小时

昨日上午10时,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指挥部发布协查通报,公布了33岁银川市西夏区男子马永平的照片、身份证号及其名下三辆车的车牌号宁AKN035、宁E32909、宁AJB016,称其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要求各市县公安机关对该嫌疑人和车辆进行查缉。

14时左右,嫌疑人马永平来到贺兰县一栋未完工的大楼楼顶,并开始与警方僵持。当时,马永平的裤脚已被烧坏,脚踝裸露在外。

新华社报道称,马永平曾欲跳楼。公安、消防、武警战士找来气垫,谈判专家与马永平展开长达数小时谈判。

16时30分许,在与警方僵持两个多小时后,马永平被抓获。

由于在纵火事件中,马永平自己的腿部也有烧伤,一下楼就被赶来的120救护车拉走了,警方对他进行救治以后再对其展开询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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