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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崇勇辞去河北副省长职务 获省人大批准(图/简历)(1)

2016-01-05 19:20:27  河北日报    参与评论()人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崇勇辞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接受马法严辞去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宋振华的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宋振华的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省政府网站信息显示,杨崇勇目前已年满60周岁。

杨崇勇辞去河北省副省长职务(图/简历)

杨崇勇

杨崇勇,男,满族,1955年11月生,云南昆明人,1980年8月入党,1971年4月参加工作,云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71.04--1980.08云南省昆明市药材公司采购批发站工作

1980.08--1984.07云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4.07--1984.10云南省宜良县蓬莱区委干部

1984.10--1986.03云南省宜良县蓬莱区委副书记、县委常委

1986.03--1987.12云南省宜良县委副书记

1987.12--1992.10云南省宜良县委书记

1992.10--1996.03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

1996.03--1998.02云南省政府秘书长

1998.02--1998.06云南省玉溪地委书记

1998.06--2000.02云南省玉溪市委书记、市长

2000.02--2000.12云南省玉溪市委书记

2000.12--2001.02云南省委常委、玉溪市委书记

2001.02--2003.05云南省委常委、秘书长

2003.05--2007.12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

2007.12--2008.01河北省委常委

2008.01--2011.12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1年12月任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河北行政学院(河北管理干部学院)院长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衡水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付兰玉为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于国义为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姚世周为衡水市监察局局长;

支斌为衡水市民政局局长;

张彦军为衡水市水务局局长;

刘田广为衡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尹耀增的衡水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李增军的衡水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付兰玉的衡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邢荣利的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衡水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廊坊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通知,

决定任命:

晏斌同志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高慧聪同志为市经济研究中心(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倪海之同志为市经济研究中心(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许剑军同志为市经济研究中心(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冯建刚同志为市经济研究中心(市政府研究室)副调研员;

刘文勇同志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副处级);

朱建强同志兼任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张建军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董丽萍同志为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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