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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落马官员称受贿迫于经济压力:非婚生子没钱装修(1)

2016-01-05 09:18:29  澎湃    参与评论()人

   南京落马官员称受贿迫于经济压力:非婚生子没钱装修1

南京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姜明

原标题:南京一落马区委书记受贿“迫于经济压力”:非婚生子没钱装修

“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认罪服法,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认罪,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教育和挽救!”2015年8月19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姜明重婚、受贿案。在法庭上,姜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达了深深的忏悔。前不久,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姜明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0万元;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0万元。

心理失衡

“慢慢接受了曾经反感的生活方式”

现年48岁的姜明,1990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南京市委农工部工作。此后,历任集体资产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市委农工办秘书处处长等职。2001年4月调任南京市溧水县县长助理,2011年11月升任县委书记。

2005年元宵节,时任溧水区委组织部部长的姜明,在一次饭局上结识了女青年肖菲,不久后两人非婚同居。2008年2月底,肖菲为姜明生了一个女儿。不久后,姜明和肖菲决定买一套住房。因为两人没有多少积蓄,姜明便向一个朋友借了100余万元付了房款,迫于经济压力,房子一直没有装修。

2009年1月,姜明升任溧水县委副书记、县长,与企业老板的接触开始频繁。他发现,很多能力不如自己的人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而自己身为一县之长,却连装修房子的钱都没有。每念及此,他的心里就十分不爽,对金钱、权力的认知也悄悄发生着变化。那些老板们富足挥霍的生活方式,曾让姜明十分反感,但随着与老板们接触的增加,他慢慢接受并开始羡慕这样的生活。

转眼到了2010年,姜明下决心尽快装修新房。但之前买房借的钱还没有还清,哪有钱装修?情急之下,他想起了与自己交往甚密的王军。

几年前,南通商人王军来到溧水投资,因为工作关系,加之是老乡,俩人逐渐熟悉。其间,王军的公司多次遇到困难,姜明都及时帮助解决。在姜明的庇护下,王军在溧水的生意越做越大。王军对姜明心存感激,从2007年开始,每年春节前都会以拜年为名送上2000元。

此时,经济上遇到困难,姜明首先想到了王军。他打电话给王军,说有一个朋友要装修,钱先由王军垫付,以后他再和王军结账。见仕途一步步高升的姜明主动开口,王军不敢怠慢。装修结束后,王军共支付了近18万元装修款。

记者在判决书中发现,法院唯一一次认定姜明索取贿赂的对象也是王军。2011年初,姜明因为急需用钱,让王军帮自己筹集30万元钱,王军当即答应。第二天下午,王军便将存有30万元的银行卡交给姜明。

投桃报李

“收了70万心里不安,总想着给他帮忙”

随着孩子渐渐长大,肖菲越来越觉得自己身份尴尬,于是有了移民的想法。之后,姜明在一次饭局上遇到在溧水投资的刘峰,向他咨询移民的事,刘峰爽快答应帮忙。办理移民需要缴纳70万元的费用,也由刘峰一力承担。2011年上半年,肖菲顺利办理了移民手续。

一下子变相收了刘峰70万元,姜明有点儿不安,总想着有机会能给他帮忙。机会很快来了。

2011年下半年,刘峰在某镇拿了一块地,但地方政府没有及时交地,为此,刘峰打电话给姜明请求帮忙。姜明立即拨通该镇党委书记的电话,严厉批评交地太慢影响了开发商进场施工。受到姜明批评后,镇党委书记不敢怠慢,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加快拆迁进度,仅用20天时间便交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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