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亚投行协定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或年底开张(1)

2015-11-05 06:09:4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亚投行协定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或年底开张

2015年6月29日,亚投行协定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左)在签署仪式现场。

新京报讯昨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下称《协定》)的决定。中国作为亚投行的第一大股东,认缴股本比重达到30.34%,《协定》获批,意味着亚投行向最终生效迈出重要一步。

今年6月29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楼继伟作为中国财政部长与其他49个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代表分别代表本国在北京签署《协定》。

截至10月27日,已经有54个国家签署了协定,丹麦为第54个签署方,目前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中,还剩科威特、菲律宾、南非三国尚未签署《协定》。

10月30日,《协定》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受国务院委托对提请审议批准《协定》的议案作说明。

对于《协定》,国务院的审核意见为,《协定》的内容符合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符合我国的利益和实际需要。

楼继伟表示,作为筹建亚投行倡议发起方和亚投行最大股东国,我国应争取率先完成国内立法机构批准程序,并推动更多国家及早完成批准程序,使《协定》早日达到生效条件,确保亚投行在2015年年底前正式成立并及早投入运作。

根据《协定》规定,至少10个已签署《协定》、且股份总额占比不低于50%的国家提交批准书,《协定》才能生效,亚投行才能正式宣告成立。截至目前,只有缅甸、新加坡和文莱三个国家已提交批准书,因此《协定》尚未生效。

■ 释疑

1为何协定需要人大常委会审议?

成员国均需在今年年底前将协定提交国内立法部门批准

世界经济问题专家陈凤英表示,亚投行成员国在签署《协定》后需要获得各个成员国法律上的承认,如我们国家就是经过全国人大批准。批准后,就表示法律上承认中国可以加入。

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张中元表示,在亚投行的章程中专门规定,各成员国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需要将《协定》提交本国国内立法部门批准,之后才能成为亚投行创始成员,而且这也是国际惯例。

张中元还表示,走完法律程序后,仍有很多重要工作要做,至少保证10个签署方已交存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且签署方初始认缴股本的加总数额不少于认缴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协定》才会生效。目前包括中国在内,只有四个国家批准了协定。

此外,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中,还剩科威特、菲律宾、南非三国尚未签署《协定》。张中元认为,这些国家可能是国内还没有批准,按照《协定》规定,在亚投行成立后再补办相关的手续即可。但陈凤英表示,如果这三个国家年底前还没有签署《协定》,那么就不再是创始成员国的身份。

2亚投行目前正在做哪些准备?

包括建立健全亚投行组织架构,招聘相关人员等

财政部亚太中心副主任周强武说,年底前达到《协定》生效条件还是非常乐观的,亚投行年底正式开张“指日可待”。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说,目前,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正在首席谈判代表会议指导下,积极为亚投行开业做准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