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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新规征集意见:私家车能否当专车最受关注(2)

2015-10-27 08:19:5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热点解读2

“专车”是否应纳入政府监管?

涉及两类业态管理问题的意见有580条,主要围绕“专车”是否应纳入监管,是否应作为两类不同业态分类管理,以及中央和地方在“专车”管理方面的职责等。

对于“专车”的管理,有人认为,“专车”是市场自发形成,市场可以管好的,政府就不应当管,不能借机揽权;有人认为“专车”给大家出行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隐藏并开始出现很多问题,不能由其任性发展,应当加快纳入监管;也有人指出,目前“专车”平台非法经营、不承担责任和风险、扰乱市场,应当立即关闭平台,取缔“专车”。

在具体管理方式上,有人提议,应当全国统一许可和管理,地方严格按照中央政策执行;也有人建议,要管放结合,留出发展空间,不搞“一刀切”,允许地方先行先试,鼓励地方差别化探索和尝试;还有人对“专车”管理法律依据提出质疑,认为目前没有合法依据对这类业态实施行政许可。

专家观点

王浩介绍,当初制定这项条款时,从合法性及道路运输的行业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将互联网预约出租车纳入行业管理,需要政府行政许可,是有法可依的,也符合国务院412号令,属于确需要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此外,从道路运输的行业性质来看,“专车”运营属于经营性道路运输服务,与传统的巡游出租车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王浩认为,两个文件给予互联网预约出租车发展留了很大的灵活政策空间,将许可权等交给地方,就是鼓励地方创新措施,先试先行。如果地方评估认为可以放开准入,那“专车”平台准入就不是什么问题。

热点解读3

出租车是否应实行数量管控?

出租汽车新老业态的数量调控问题也是关注热点之一。

有意见认为,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应当实施必要的总量控制;还有意见认为,应建立更加灵活的运力调节方式,如“可探索发放一定数量附期限出租汽车运营临时牌照”等;也有意见反对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实行运力规模调控,提出应以最大化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取消数量管制,完全由市场调节运力数量。

专家观点

王浩解释称,老业态巡游出租车在很多城市实施数量管控,这其中有市场放开的问题,也有历史遗留问题而产生的阻碍。所以此次的指导意见中,没有明确提出“取消”数量管控,而是给各城市一个灵活的调控政策空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大城市运力规模大,放开数量管控会导致拥堵等很多社会问题,只能进行管控;而有些城市运力本身不足,就可以放开。“从交通角度来说,我们建议适度发展出租车。因为这并不是一种资源集约的绿色出行模式,我们不鼓励大部分人采用这种方式出行。”

热点解读4

出租车经营权应否明确期限?

大部分意见支持经营权的无偿使用,也有意见担心,实施无偿使用将消弭其持有的经营权价值。

对出租车的经营权期限制,一些意见提出,希望在具体确定经营权期限时,能够给予较长的时间。还有意见指出,希望政府能够慎重考虑历史上个人投资高价接手的经营权,担心明确期限后,个人投资难以收回。还有人建议“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只对新增经营权明确期限,对存量仍维持其原有永久经营权。

专家观点

王浩介绍,推进出租车深化改革指导意见中,出租车经营权的改革是一次大胆的突破。意见明确,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无期限经营权和有偿使用经营权。王浩表示,应充分考虑到各地的历史遗留问题,改革不能操之过急。

王浩说,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地方政府推出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在一定时期确实为地方城市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目前,还有60%的城市在实施经营权有偿使用。当前大致的改革方向是不再增加新的有偿使用,逐渐改革以往的经营权。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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