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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户籍与计生政策脱钩催生“黑户落户潮”(1)

2015-10-21 09:13:18  中国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广东户籍与计生政策脱钩催生“黑户落户潮”

2015年7月,广东开始出生入户与计生脱钩,在中山市石歧区户政中心,办理入户手续的家长挤满大厅。CFP供图

广东省出台的一项政策,带来了广东省的“入户潮”。

就在今年7月,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如有违反此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有数据显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发现,全国有1300万“黑户”,占中国人口的1%,其中大部分是超生而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口,因而未能进行户籍登记。原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梁中堂曾公开表示:“只要计划生育与户口登记捆绑在一起,‘黑户’问题就无法解决。”

“重申规定将使得原本的‘黑户’或者那些想等到2020年人口普查时再补户口的人,提前办理了户口,变回正常的户籍人口。”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讲师王军评价道。

不过,也有人对此感到担心。“谁知道是不是秋后算账,等全面放开再给孩子入户吧。”一个超生儿的母亲说。

 不缴就不能入户,就上不了公立学校了

徐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上小学四年级,超生的小儿子刚满1岁。自小儿子出生后,她和丈夫就一直在为儿子的户口而奔波。给儿子上广州户口,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高达30多万元。二人均为工薪阶层,这笔钱经常让他们犯愁。

在这项政策出台之前,广东省从未要求将计划生育作为入户前置条件。但大家都知道,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给超生儿上户口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也透露,公安部门作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在兼职委员单位职责中有入户时要求出示其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然而,由于计生工作是一票否决制,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较大,“超生罚款”与“新生儿入户”捆绑一直成为一些地方通行的“土政策”,超生而未缴纳罚款,就不能办理户口,入户便成了计生工作的一个筹码。

广州市公安局负责户籍的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以前曾遇到一些超生家长向公安局索要法律依据,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里并没有明确要求超生小孩需有计生证明才能入户,“当时感到很无奈,因为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入户——这是‘地方政策’,为了让计生政策得以推行。”这名工作人员说。

在今年7月7日的广东省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户政处处长黄成龙就超生小孩入户一事作出以下的解释:“我们一直以来都坚持生下来的小孩必须入户。为什么实现不了?因为大家不配合,超生的生下来以后就不愿缴纳社会抚养费,或不配合计划生育。”

这项政策出台后,徐璟总算松了一口气。目前她正在观望,但她清楚,从当前政策看,她至少可以暂时缓缴高昂的社会抚养费。

上述广州市公安局那名工作人员也透露,政策公开后,很多超生小孩的父母,特别是从化和增城等郊区一带的,都排队拿号等着入户,队伍都排到办公大厅门口,甚至还有人拿不到号。

记者在政府办事大厅随机问了几名入户的家长,都是因为孩子到了入学年龄而不得不入户,但很多市民不太清楚政策,以为是政府为了普查人口前的“大赦”,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有人认为,先入户再说,钱就是拖着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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