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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十八届五中全会将有哪些人事调整(2)

2015-10-13 08:15:48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讨论人事调整

按照党章等规定,开除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的党籍,要经党的全会决定。

据新京报记者初步统计,十八大以来,已有100多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军级以上干部被查。其中包括蒋洁敏、李东生、杨金山、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和苏树林7名中央委员,以及李春城、王永春、潘逸阳、万庆良、陈川平、王敏、杨卫泽、朱明国、范长秘、仇和、余远辉11名中央候补委员。

上述人中,去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此外,令计划、陈川平、王敏、朱明国、杨卫泽、仇和等人,此前中纪委已发通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开除党籍,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按惯例,10月26日召开的五中全会,会追认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开除上述人党籍的决定。

周本顺、杨栋梁、苏树林、潘逸阳、余远辉等人,目前中纪委仍在立案调查中。

新京报记者王姝马俊茂

■ 解读

修改“两法” 王岐山四开座谈会

昨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两个重要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该“两法”的修订,总书记习近平今年1月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作出了要求。今年以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也曾四开座谈会,听取关于修改“两法”的各方声音。

1修改要“突出重点、针对时弊”

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于2003年。2013年11月发布的首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将条例修改提上日程。

五年规划提出:完善纪律处分制度和党员申诉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增补处分情形,细化相关规定,明确处分标准,统一违纪行为名称,提高纪律处分的规范化水平。

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于2010年。2014年10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提出:要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

在今年1月的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讲话时要求:反腐倡廉建章立制要着重抓好4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排在第一位的就是“要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突出重点、针对时弊”。

2王岐山边调研边听意见建议

如何实现习近平对“两法”修改提出的“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要求?

今年以来,王岐山在浙江、陕西、福建调研时,曾分别召开座谈会,强调“两法”修改的重要性,并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

5月8日至10日在浙江调研时,王岐山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强调: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7月8日至10日在陕西调研时,王岐山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座谈会,强调: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实现纪法分开,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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