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陕西一粮食局长被曝办公室枪杀同事后自杀 疑因举报

2015-09-30 06:15:05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快讯(记者林斐然)今日(9月29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粮食局局长王新建在粮食局办公室内身亡。今日晚间,太白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除王新建外,还有一名粮食局工作人员赵某某死于粮食局办公室内,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是否系自杀尚待认定

官方通报称,太白县公安局于今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接到报警,反映粮食局内发生一起2人死亡案件。经初查,1人系太白县粮食局局长王某某,另一人系太白县粮食局工作人员赵某某。

案件发生后,太白县政府紧急召开处置会,成立了专案组、善后组、协调组、维稳组4个工作组,全面展开案件调查、善后处置、协调联络、安全维稳等各项工作。

在此期间,有微博消息称,王新建系持枪杀人后自杀,杀人动机与今年夏天被人举报公车私用有关,但这一信息未获官方证实。

太白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王新建与赵某某分别死于两个办公室内,具体是自杀还是他杀仍有待警方认定。

官方通报称,宝鸡市公安局现已派员介入此案,案件正在全力侦破之中。

涉事局长曾因公车私用被处分

今年7月份,网友“朱凤”举报太白县粮食局局长王新建涉嫌公车私用,还存在私自将单位的办公用房长期租赁给他人的情况。

7月28日,太白县纪委回应此事称,经调查,太白县陕C93291车辆归太白县粮食局所有,是省粮食局分配给县粮食局的市场执法车辆,购车费由省粮食局划拨和县粮食局自筹资金组成。因省粮食局曾无偿拨付给县粮食局的一辆旧红旗轿车已占用该单位公车编制,故新购车辆挂在下属单位金谷公司名下。2015年春节后,车经常停放在王新建家楼下这一情况属实。

而太白县粮食局办公楼同样被证实确有三人居住,分别为当地县政协办、县委农工部、县粮食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通报称,县政协办、县委农工部两名工作人员家都在外地,因申请的公租房还未交付,后经单位领导与县粮食局主要领导协商,两人暂借县粮食局房屋住宿。粮食局一人为陕西省振兴计划招录考试进入县粮食局工作,因未申请到公租房,暂住县粮食局办公楼。三人均不存在向粮食局缴纳房屋租金问题。

太白县纪委处理意见明确,王新建违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政协等三人长期占用县粮食局办公用房居住的问题,已责令三人腾退,粮食局已将房屋收回。此外,对县粮食局公车(陕C93291)进行封存并收交县公车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