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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使批日本销毁在华化武进度太慢 (图)(2)

2015-08-16 15:40:50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大使

二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者为侵略扩张需要,大量开发和研制化学武器,并用于侵华战争。日本投降前夕,侵华日军为掩盖罪行,将海量化学武器就近掩埋或遗弃。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各地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陆续发现被侵华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迄今伤人事件不断发生,有关地区的生态环境长时间遭受污染。

根据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日本必须对销毁其遗弃在中国境内的全部化武负全部责任。根据公约,日本必须在公约生效后10年内完成销毁化武工作,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5年。然而,受销毁费用、技术,化武数量以及投入因素等制约,日本销毁在华遗留化武进度严重滞后,未能按照国际公约规定于2012年4月29日之前完成销毁。

关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近日发表的战后70周年谈话,陈旭说,中国有个成语叫“以史为鉴”。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中国和亚洲受害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日本理应对侵略历史作出深刻反省,向受害国人民诚挚道歉,而不应在这个重大问题上遮遮掩掩。唯有这样,才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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