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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凶手父亲要律师退出 称儿子认罪受胁迫(2)

2015-08-02 06:53:24    中国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但林尊耀及谢通祥并不认可这样的看法。《意见书》称,6次涉及投毒及毒物的供述都不一致,第一次和第二次未承认投毒,第三次称是福尔马林,第四次是福尔马林和二甲基亚硝胺的混合物,第五次、第六次即一审和二审的口供,也有细节出入。

谢通祥告诉记者,他与斯、唐二人的看法不同之处在于,他认为从卷宗来看,并不能确定林森浩有过投毒行为,而这也是林父选择其作为林森浩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的重要原因。此外谢通祥还特别强调,他的辩护意见是认为黄洋的死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完全没有关系,而此前斯伟江在辩护词中的意见则是,“致死因素存在多种可能性,不排除乙型暴发性肝炎,或者药物性肝衰竭,或者由于投毒引发的多种因素结合的暴发性肝衰竭”。

谢通祥称,他还会就林森浩的口供问题再提交一份更为详细的意见书。但记者问及他在会见林森浩时,林本人是否承认投毒时,谢通祥以涉及当事人利益为由,没有回应。

二审律师与林父的分歧

除去递交《意见书》,林尊耀还发布声明,再次要求唐志坚退出林森浩案的代理工作。

这份声明语气较重,称林森浩“在上海律师唐志坚的欺骗与蛊惑下,突然宣布解除谢通祥律师的委托,拒绝谢律师的所有辩护意见,放弃对本案所有疑点的质疑,疯狂地把自己变身为一名公诉人”。

林尊耀在声明中称,看到林森浩的声明时,他当场昏厥过去,并头疼了好几天。林尊耀表示,谢通祥律师原本已打算退出辩护,是自己赶去北京再三将其挽留的。在声明的结尾,林尊耀再次强调,希望唐志坚退出本案的辩护。

让林尊耀昏厥过去的声明,是指7月21日媒体曝光的两封林森浩亲笔信。在其中一封6月5日写给父亲的信中,林森浩写道,“本人林森浩,现作出如下决定: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我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并称自己不同意做无罪辩护。另一封注明日期为7月10日的信则是写给斯伟江律师,希望斯伟江再次担任自己的辩护律师。

林森浩的律师更换风波起于6月初。当时林尊耀经人介绍在北京找到了死刑复核律师谢通祥。林尊耀告诉记者,他不会上网,但是有很多热心网友会给他出主意。在百度林森浩贴吧,就一直有网友认为,林森浩是否投毒存在疑问。

在北京见到谢通祥时,谢通祥也认为林森浩的投毒行为本身存在疑问。

6月4日,林尊耀与谢通祥在上海希望会见林森浩。上海高院得知当时林尊耀还未告知斯、唐二人更换代理律师一事,就要求林尊耀先与两人沟通好再进行会见。当天,林父给两人发了信息解释此事。

得知林父的意思后,6月5日上午,唐志坚先去看守所会见了林森浩,并问了他本人对于更换律师的看法。就是在当时,林森浩写了那封不同意更换律师,及承认投毒的亲笔信。

当天中午,唐志坚、斯伟江及林尊耀等人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会面。唐志坚出示了林森浩的这封亲笔信,但林尊耀仍然坚持更换律师。唐志坚告诉记者,他与斯伟江商议后,还是决定尊重林父意见,两人中斯伟江先行退出辩护。当天下午斯伟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退出声明。

此后,上海高院询问林森浩是否同意更换律师,林表示同意。媒体曝光的第三封同意更换律师的家书,就是此时写就。这封写于6月8日的家书称,“尽快通知新的律师到看守所见面,如果他有新的观点,能够切实帮到我,那么委托他也好”。

6月15日,谢通祥会见了林森浩。谢通祥称,林森浩没有跟他提起关于更换律师的事情。这是他唯一一次会见,他表示此后自己一直忙于整理案卷寻找疑点。为何林森浩7月10日会再写信邀请斯伟江辩护,他并不清楚。

因为辩护理念不合,7月7日林尊耀公开发布声明,希望唐志坚退出自己儿子的辩护。唐志坚则回应称,自己是林森浩本人委托的律师,是否解除委托要看林森浩的意愿。

唐志坚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林父发布声明后他见过林森浩,林不同意他退出辩护,因此他暂时还不会退出本案。

唐志坚称,除去媒体曝光的三封亲笔信,林森浩还有两封写于6月底的亲笔信。其中一封是给最高法表示希望解除谢通祥的委托,另一封则是写给斯伟江邀请其重新担任自己的代理律师。但谢通祥表示,自己没有看见过这封解除委托的信。

最初提到解除委托时,林尊耀曾对唐志坚和斯伟江两人的付出表示过感谢。然而双方僵持至今,林父已经对唐志坚毫无好感。在他看来,自己的孩子正是由于律师的“蛊惑”才肯认罪。

唐志坚没有回应林父及谢通祥对于林森浩投毒存疑的看法,只表示尊重他们的意见,“我现在其实很尴尬,自私点说,我应该跟斯伟江律师一起退了最合适。但是出于责任,我还是要留下来”。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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