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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医大5名学生在京中毒身亡 家属分别获赔100万(1)

2015-07-30 06:19:01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的5名学生,经学校安排到中日友好医院实习。因租住房内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发生泄漏,5人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昨日,朝阳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被告方被判向5个家庭赔偿共计505万余元。法院判定的死亡赔偿金均为家属诉求,仅交通费住宿费存在差异。针对此案,相关领域专家对市民做出三点提醒。

案情

曾反映热水器异常未解决

2012年6月,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派2009级的何淼、刘玉涛、郭佩佩、鲁辰宇、李光耀及董博到中日友好医院实习。

因中日友好医院不提供住宿,6人便在实习生何淼姑姑何女士的帮助下,经我爱我家和爱家营中介公司,在朝阳区樱花园中路3号楼905室租住。

2013年2月4日7时30分许,何淼、刘玉涛、郭佩佩、鲁辰宇、李光耀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董博在事发前一晚外出未归,幸免。

经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侦支队技术队现场勘验,出租房内使用的是万和牌JSQ16-8B型8L燃气热水器,属于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该热水器排气管“连接处两侧各发现一处长1厘米的破损”“热水器热水管……终端连接到马桶进水管”。

董博的证言显示,此次事故发生前,他们曾多次发现,在马桶启动冲水时,会导致燃气热水器点火开关启动。而卫生间马桶的冲水开关有时会失灵,这会导致马桶呈长流水状态。董博称,他们曾向出租房屋的管理人员反映过,但一直没有解决。

排气管用了8年多仍不换

事后,5名死者的家属将该出租房房主、我爱我家公司、爱家营公司、热水器销售方京东公司、安装方日昌盛公司、生产方万和公司、何女士告上法院。

家属们认为,何女士受托在2012年6月18日与房主、爱家营公司签的租房合同,与我爱我家公司签的居间合同,约在2012年6月20日入住。学生们入住前,我爱我家公司一工作人员代房主在京东商城上网购了一台万和公司生产的燃气热水器。2012年5月2日,该热水器由日昌盛公司安装,使用的排气管是原来旧热水器所用的、已经超过8年的旧排气管。

相关证据表明,日昌盛公司没有安装燃气热水器的资质,其委派的安装工人也没有安装该类燃气设备的职业技能证书。

家属们称,热水器用的是旧热水器的排气管,这根老排气管已超过8年强制报废的国家标准使用年限,且有破损。热水器水管与卫生间马桶的水管安装相连,这致使马桶冲水时会引发热水器点火开关意外启动燃烧,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通过破损的排气管泄漏至屋内,而卫生间马桶的冲水开关失灵,呈长流水状态,这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家属们还认为,万和公司应对热水器的安装质量负责,其指定热水器安装方根本不具备安装资质,安装工人也不具备《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7名被告均曾表示不担责。

判决

热水器生产安装方担责60%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热水器在安装时违反了相关规定,造成排气管漏气,导致该次事件发生。热水器生产方万和公司,委托没有资质的日昌盛公司安装,存在明显过错。日昌盛公司的安装工人没有资质,且在安装热水器时出错,其是日昌盛公司职员,事发时为职务行为,故其责任应由日昌盛公司承担。因此,万和公司、日昌盛公司应连带承担该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房主委托爱家营公司出租房屋,并负责维修和更换家里的热水器及配件等,其在热水器安装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该案的相关责任。我爱我家公司是房主出租房屋的居间人,该公司工作人员在热水器安装时存在疏忽。我爱我家公司没审查居住人数,故应承担该次事件的相应责任。爱家营公司受房主委托租房,其约定房屋内居住人数为4人,但该房内最终住了6个人,故也有过错。综上,朝阳法院认为房主、爱家营公司、我爱我家公司应连带承担该次事件的次要责任,承担4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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