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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 律所主任周世锋认罪忏悔(5)

2015-07-18 21:51:36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何勇表示,少数律师的行为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范围,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从业准则,涉嫌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涉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与律师的身份定位、与法治精神均背道而驰。

“律师应当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楷模,而不是沦落为兴风作浪破坏法治的‘推手’”。《中国司法》杂志社总编辑、研究员刘武俊表示,“律师必须具备应有的职业操守和法治精神,越是法律工作者越要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越是重大敏感案件越要彰显法律工作者应有的法律操守和职业道德。”

——随着案件侦办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警方还发现了锋锐律所涉嫌偷税漏税、行贿等其他犯罪线索;同时,周世锋个人的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也逐渐暴露。

在代理鄂尔多斯案件中,周世锋让对方将100万元代理费和30万元交通费都打到自己的账户上。江苏一起案件的30万元代理费,河南一起案件的70万元代理费,也都打到周世锋个人的账户上……“收费经常打到自己或者自己相关账户上,打到我卡上的钱基本没有缴税,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周世锋供认。

锋锐律所财务人员交代,所里员工每人每月发多少工资,财务上都不知道,都是由周世锋通过个人的银行卡发放,但工资表上都显示只有3500元左右。刘四新曾对此表示质疑,工资应该由财务发,对于周世锋个人给他发工资,虽然他不敢问,但也认为“有逃避个人所得税的嫌疑”。

另据警方初步查明,为了能打赢官司,周世锋等人还涉嫌向个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此外,周世锋在代理一起案件时,看到当事人因车祸受伤卧床不起,便邀约该当事人的妻子外出旅游,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生下一女。与周世锋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多名女性中,大多数是其乡亲托付他在北京给予照顾的晚辈。

曾经在周世锋的授意下炒作案件、干扰司法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如今深表悔意——

“我们的表现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律师的职业伦理。我们应该把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放在第一位,而不能通过吸引眼球、吸引关注来达到个人目的。”谢远东说。

“我们的行为不是正常的律师执业途径。不管是从事法律业务还是做一个公民,不管遇到出现什么问题,都应该通过合法的渠道来解决。”刘四新说。“一味的蛮干、‘死磕’,不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反而会成为依法治国的杂音和消极不利因素,还会被境外恶意利用。”

“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哪怕有轻微的违法,也会影响到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和信任。”王进喜认为,“律师的言论不能够损害公平审判。因为这涉及到案件当事人的利益,涉及到公众对案件的认知,涉及到是否会影响法院判决,在国外是受到严格规制的。”(参与采写记者:杨绍功、朱国亮、齐雷杰、刘林、陈文广、李丽静)

(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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