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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商联原副主席沈桂林涉诈骗近9亿受审(2)

2015-07-08 10:25:41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在被问及为什么明知公司经营不善还要继续大量借款时,沈桂林称,自己的主观愿望是想将公司经营下去,一方面确保公司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也找机会翻盘,“不想让投资者(借款人)都蒙受损失。”

出逃前烧毁财务资料

2013年12月,多名被害人要求偿还数千万元本金(人民币,下同),加上还要支付巨额利息,沈桂林的资金链断裂,再也无力支付。因担心事情败露,沈桂林将登记被害人借款的金额、支付利息等资料的记录本烧毁后,于2013年12月7日携带外币从海口出逃到香港,并辗转泰国曼谷、老挝万象等地。离开海口前,沈桂林在明知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还向郑某娜借了100万元。

2013年12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同日对沈桂林网上追逃。经工作,沈桂林于同年12月27日从国外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

检察机关指控称,经鉴定,截至案发,被告人沈桂林共向208人非法集资金额共计87972万元,已返还51602.405万元,造成被害人损失36369.595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沈桂林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目前沈桂林名下财产多已被查封或扣押,涉及的民事诉讼近百宗。

在当天的庭审中,沈桂林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及金钱数额并无异议,但认为指控的罪名不应是集资诈骗罪,而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辩解说,自己从未公开宣传过“借款”的事,只是在公司内部及亲友圈内说过。所以,自己并不是集资诈骗,只能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据其称,借来的钱一部分用于投资经营,一部分用来支付“投资人”的利息,比例为1:1。他辩解,购买房产、字画、写字楼等也都是投资的需要。

沈桂林不仅为自己的罪行开脱,还希望法庭免除其公司高管、朋友等其他几名被告的罪责,称“他们也是无辜的受害者”,自己并未因这些被告人帮助其吸收存款而给他们利差、提成等,只是逢年过节给一些奖金等。

“当时是既紧张又害怕,不知道怎样来面对。”根据沈桂林供述,他从未想过要卷钱跑路,只是自己经营不善、投资失败,觉得无法面对,于是就想要“暂时回避”。沈桂林称,在国外逃亡时他也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后经亲友规劝回国投案面对这一切。

记者注意到,出现在庭审现场的众多受害人让沈桂林压力巨大,庭审的一个细节是,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他首先深深地鞠了一躬,又表达了“深深的歉意”之后,才开始了自己的辩解。但一名受害人在庭审后告诉记者,无论如何都不会原谅这个骗得很多人倾家荡产的“儒商”。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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