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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通系统塌方式腐败:170多人涉案 厅官落马(1)

2015-07-04 09:47:24  中国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一条高速路撂倒俩厅长

山西交通系统“塌方式腐败”是怎样发生的

本报记者田国垒《中国青年报》(2015年07月03日04版)

6月24日,坐在记者面前的段萍眉头紧锁。这半年多来,悬在她心头的一块石头始终没有落地。

段萍是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段建国的妹妹。2014年12月23日,山西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段建国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段建国的妻子、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原副巡视员贾岷岫共同受贿一案。时至今日,仍未判决。

2013年8月28日下午,陪同交通部领导视察完工作,刚从大同返回太原的段建国,接到相关部门的电话,要他到太原市某宾馆协助调查。这一去,他再也没有回来。

在山西省纪委相关宣教材料中,省交通厅贪腐窝案被定性为“极具典型意义的一个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全案共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170余人,涉及各类企业人员60余人,立案调查1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除段建国一案外,其中还包括:省交通厅原厅长、省人大常委会城环委原主任王晓林渎职、受贿案,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志民渎职、受贿案,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局长李华中受贿案,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贾建民贪污、受贿案,省交通厅综合规划处正处级调研员王蕾渎职、受贿案,省交通厅忻阜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处长冯建刚受贿案,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冯朝辉受贿、介绍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是什么导致山西省交通厅发生如此大规模“塌方式腐败”呢?

“骗子公司”获得高速公路承建权

2011年12月,连接太原到北京、途经五台山风景区的忻阜(忻州到阜平)高速公路全线贯通。2013年年初,国家审计署在对忻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时发现,“一家虚假注册的骗子公司参与其中,骗取国家巨额资金”。这一线索,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纪委立即派员直接部署指挥,抽调山西省纪委办案力量,组成了308专案组,围绕案件线索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这家虚假注册的骗子公司就是山西中海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中海”)。忻阜高速实际由晋煤集团与交投集团联合投资建设而成。但在此之前,这条高速路的路权却归山西中海所有。

在上世纪末,山西举全省之力修建了太旧(太原到旧关)高速后,又在2000年到2003年间修建了贯穿山西南北的大运(大同到运城)高速。

学经济出身、时任山西交通厅厅长的王晓林在“全省公路基金历史欠账56.4亿元,全长666公里的大运高速总投资需要222亿元”的情况下,闪转腾挪,用一系列经济手段,“不花财政一分钱”建成了大运高速。

尝到使用经济杠杆甜头的王晓林决定以“BOT模式”修建忻阜(忻州到阜平)高速和长临(长治到临汾)高速。

所谓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就基础设施项目与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授权企业承担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企业向设施使用者收费以获取合理回报,并在特许权到期后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的融资建设模式。

在这种情况下,2001年,山东中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海公司”)的董事长王德生找到王晓林,提出想承建忻阜高速。随后3年间,双方签订了三份合作意向书。为承建忻阜高速项目,山东中海公司注册成立了山西中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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