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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笑对哭诉拆迁户称"不服告政府"被责令写检讨(1)

2015-06-18 08:32:42  环球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一段“强拆现场拆迁户痛哭 干部大笑:不服告政府”的视频在微博热传,有说法称该干部为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信访局官员。17日,颍东区政府发布通报:对现场表现不当的信访干部滑国军,责令其写出深刻检讨,并向广大网友道歉。

这段长达5分44秒的视频显示,在一处拆迁工地现场,面对一名中年女子(拆迁户)“索要拆迁手续”的哭诉,一名身着条纹T恤的中年男子基本保持笑脸还有时大笑,并强调:政府在办手续,已经提出行政诉讼,可以依法拆迁。但其始终未能向女子出示相关拆迁手续。

而对于女拆迁户的不断追问,男子有些不耐烦,并告知对方“起诉政府,不去还不行”、“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你的个人利益”。

17日晚间,颍东区政府发布通报称,针对网络热传的“颍东棚户区强拆现场”的视频,颍东区政府经过调查,决定对负责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办负责人、信访干部等进行严肃处理。

经调查,该事件发生地的棚户区,属于颍东区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是颍东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涉及一千多户居民利益。这个项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共涉及被征迁居民1186户。自2014年6月启动拆迁起来,该项目目前已签约拆除率达99%。

根据通报内容,网上视频反映的潘某某房屋未拆除,影响了其他拆迁户安置还原,一年来,已拆迁群众多次到项目办催促拆迁进度。潘某某房屋房产证面积349.89平方米,登记用途为住宅。根据当前项目征收补偿办法,潘某某可选择一次性货币化补偿,补偿总金额1796679.9元;或者按照房产证面积进行1:1产权调换,不需要补差价;潘某某不接受上述两种补偿方式,提出补偿800万元的要求,并为此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上级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征收补偿决定。在此期间,颍东区人民政府多次向潘某某告知征收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被征收人权利义务等,并将征迁补偿款1796679.9元足额拨付至潘某某个人账户。

通报称,为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项目办相关人员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对该户实施拆除。

此事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刻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现初步处理如下:安排专人对潘某某进行安抚,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对项目办负责人李从军给予停职检查处理。

通报最后称,区政府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欢迎广大网友继续对颍东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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