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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通缉令公布满月:两人归案 各地升级追逃(1)

2015-05-21 08:02:30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5月9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李华波(中)被押解下飞机。李华波,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图片来源:新华网

5月9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李华波(中)被押解下飞机。李华波,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图片来源:新华网

中新网北京5月21日电(记者 阚枫)本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针对百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发出的“红色通缉令”集中公布将满一月。一个月来,通缉令上的外逃人员已有两人被“缉拿归案”,杨秀珠、程慕阳等外逃“名人”的行踪也受到高度关注。与此同时,中国各地加大追逃力度,一系列追逃、防逃举措密集亮相。

落网:首名归案者自投罗网 “亿元股长”被遣返

--戴学民“自投罗网”被缉捕

“红色通缉令”发布后的第三天,4月25日上午,在公安部指挥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将公开曝光的百名逃犯之一戴学民缉捕归案。潜逃14年后,戴学民的归案过程可谓自投罗网。

戴学民的红色通缉令号码为“A-19/1-2002”,他原为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涉嫌贪污1100万元,于2001年8月潜逃出境。

在官方的通报中,戴学民被抓是因其改换身份持外国护照潜回国内,公安、检察机关发现线索后,及时开展缉捕工作,将其缉拿归案。目前,戴学民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有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亿元股长”李华波被遣返

“红色通缉令”榜单上第二个被“拿下”的是在排名第二的李华波,他的“红色通缉令”号码为“A-1256/2-2011”。李华波曾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然而这个“股级”干部,凭着一枚假公章,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相当于鄱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今年5月9日下午,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江西省检察院5月10日发布消息称,犯罪嫌疑人李华波已被押解回江西,江西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证据,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据披露,李华波案件发生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国。

追踪:多位“外逃名人”引关注

相比于已经归国落网的戴学民和李华波,“红色通缉令”上一些“知名人物”的潜逃行踪更为引人关注。

--杨秀珠引渡遣返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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