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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社区主任贪腐过亿 单笔受贿达5000万(1)

2015-05-20 09:14:37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小官大贪”:硕鼠不除 其恶如虎

今年前四个月,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查处“小官贪腐”112人。图为5月18日,该市西城区纪委工作人员正在审阅相关卷宗。齐欣摄

从十八大以来查处和巡视发现的案例来看,有些贪官,虽然职位不高,但贪腐数额惊人。他们或身居关键岗位,以权谋私;或利用工程建设,大肆贪墨;或盯着补贴款项,雁过拔毛。他们虽然官职不高,却往往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不折不扣的“硕鼠”。本期记者连线,关注群众眼中的“小官大贪”问题。——编者

“苍蝇的体格,老虎的胃口”

一提到“大贪”,人们往往会与“位高权重”联系在一起。“小官”因职务、级别、地位不高,不易引起关注,人们也很难想象“小官”竟有如此大的“能量”。

原供职于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的李华波,仅仅是一名股长,凭一枚假公章,就伙同他人侵吞公款9400万元。这笔款相当于鄱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1/4。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贪腐数额令人触目惊心。

“这简直是‘苍蝇的体格,老虎的胃口’。”浙江省乐清市纪委的张瑶瑶表示,这些“小官”虽然官职不高,却握有实权,直接与基层群众打交道,其腐败行为往往使老百姓有切肤之痛。

江苏省如东县纪委的蔡爱红表示,“小官大贪”现象说明腐败与职务高低、权力大小没有必然的联系。从如东县近两年查办的基层案件来看,“小官大贪”现象也逐步显现。2013年,该县查办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件,2014年达到了5件,涉案人员绝大多数为副科级以下,甚至无职级。但涉案对象大多负责各种款项的代征、代收、代管,或者负责管理具体的工程项目,如农村的小型水利工程、道路铺设工程等,贪腐的很多都是民生项目的资金。“对于群众来说,硕鼠猛如虎呀。”蔡爱红表示。

“官小权大,县官不如现管”

“小官大贪”多发生在身处单位重要岗位、掌管关键环节、拥有相对较大决定权的公职人员群体。河南省荥阳市纪委的姜艳艳表示,这些“小官”往往在所在单位“说一不二”,一旦思想滑坡、权力失范,就会出现权力寻租、变现的违纪违法现象。

浙江省诸暨市纪委的寿玉萍表示赞同:“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贪腐的本钱是权力,而非职级。”在她看来,一个小会计、小出纳,或者一个小科员、小村官,或多或少都有人、财、物、事权,可以卡人咽喉、权力寻租,可以监守自盗、靠山吃山。“纵观各地爆出的‘小官大贪’案件,有个突出特点是贪腐的触点多、燃点低,可以这么说,凡有权力之处,不管权大权小,因其岗位地位,都有贪腐可能。”寿玉萍表示。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史延文分析出现“小官大贪”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心理不平衡,部分“小官”自认水平很高却不得升迁,往往用腐败来“补偿”职位不高带来的“被剥夺感”;二是监督不到位,现有的监管机制对一些小职位、小官员约束力偏弱,一些基层关键岗位甚至根本没有监管机制;三是岗位不流通,一些“小官”长期占据关键岗位,在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情况下,很容易滋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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