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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行政机关若怀疑“你妈是你妈” 应自己查证(1)

2015-05-08 08:32:19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专家:行政机关若怀疑“你妈是你妈” 应自己查证

2014年2月19日,广州市政协各界别委员代表座谈会上,委员曹志伟展出一幅“人在证(征)途”长卷,并称人一生要办的证件有400多个。

原标题:“证明'你妈是你妈'是行政机关的事”

专家解读非行政许可审批出现过程,称其一度被指为“制度后门”和“灰色地带”

新京报讯“'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个历史概念,今天就彻底终结了!”在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郑重宣告。会议决定,在去年大幅减少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彻底取消这一审批类别。

李克强总理举了三个例子,包括一个要出国游的公民,被有关部门要求提供材料,证明“你妈是你妈”。对此,国家行政学院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王满传认为,如果行政机关怀疑申请人的母子关系,应当由行政机关去查证。

“行政机关怀疑亲属关系应自己查证”

王满传介绍,生活中要开具的各种证明属于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属于不同的类别,但是,开证明常常是获得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

王满传表示,对此种情况,其实应该遵循“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如果行政机关怀疑申请人的母子关系,应当由行政机关去查证,而不是要求申请人出具证明,证明“我妈是我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回忆道,类似的荒唐,不必要的办证手续还有很多。比如办理“馒头证”才能蒸馒头,有了“砍伐证”才能收玉米,外国人乘坐自备交通工具旅游要获得审批等,这些审批造成了大量不必要的人力、财力浪费。

已先后7次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

姜明安表示,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是近几年一直在做的工作。在昨天的常务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已先后开展7轮清理工作,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209项。除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许可审批也一直在简政放权的范围之中。姜明安估计,十多年前,我们共有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现在大约有1000项。

那么,在取消、转化非行政许可审批的过程中,判断标准是什么?

姜明安指出,一个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再一个就是按照权力清单逐一规范。《行政许可法》对于哪些事项应该设定行政审批、哪些事项不必设行政审批,都有明确规定。按照此规定,应当由非行政许可审批转化为行政许可审批的,应当转化,其他不涉及公众,或具有行政确认、奖励等性质的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其他既不在权力清单上,也无法转化为行政许可审批的,则一律取消。

公开课

日常生活中,许多人都曾被要求提供琐碎的、甚至是荒唐的证明。而这些证明,往往是获得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非行政许可审批是何时出现的,它给老百姓生活设置了怎样的障碍?昨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什么是非行政许可审批?

所谓“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在法律规定中,它被列为“不适用于《行政许可法》的其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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