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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通报政法干警违法案:讷河监狱干警失职等(1)

2015-02-13 15:30:48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中央政法委通报16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16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些案件是:

1. 黑龙江省讷河监狱干警失职渎职、违纪违法案。2014年5月以来,黑龙江省讷河监狱五监区服刑人员王东在狱内使用手机上网,通过视频聊天软件与张某、贺某、李某等多名社会女性交往,骗取张某、李某人民币11.6万元。经查,该监狱领导疏于管理、履职不力;监区负责人和监管干警落实监规纪律不严,对服刑人员违法违纪行为长期失察,收受服刑人员及利害关系人钱物,私自为服刑人员传递违禁品。目前,王东涉嫌重新犯罪问题正在依法进行查处。讷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高庆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党委副书记、政委杨福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纪委书记王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政治处主任陈宝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工会主席陈喜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狱政科科长刘阳、五监区监区长怀庆、五监区副监区长郭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五监区一分监区监区长王猛、看守大队大队长刘艳东和会见室民警廖忠宝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五监区民警朱登涛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开除公职,看守大队看守员李海军、五监区民警张喜平被开除公职。王革、刘阳、王猛、刘艳东、朱登涛、李海军等6名直接责任人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河南省周口市委政法委原书记朱家臣涉嫌贪污、受贿案。2007年至2013年,朱家臣担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将个人宴请及购物的费用交由所属政法机关财务报销,贪污公款44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为部分单位或个人评优评先、工作调整、职务晋升等提供帮助,收受贿赂650余万元;利用生病住院、父母去世、逢年过节等时间节点,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183.8万余元;与他人通奸。目前,朱家臣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夏惠阳受贿案。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夏惠阳在办理岳阳县新开镇政协联络组组长袁玉涛贪污受贿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4.5万元。目前,夏惠阳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4.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监察室原主任刘哲涉嫌受贿案。2012年至2013年,刘哲担任天津市交警塘沽支队支队长、市交管局车管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涉嫌向相关人员和企业索取银行借记卡、汽车等财物,共计价值118万余元。目前,刘哲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法院原副院长卢明违纪案。2013年9月8日,卢明在为儿子操办婚礼过程中,收受下属人员礼金1.07万元。目前,卢明已被撤销副院长职务。

6.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永新派出所原所长邓建聪等人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2014年4月至9月,邓建聪授意该所民警陈朝辉伙同协警黄凯、钟思平及李其伟,在办理信用卡套现非法经营案件过程中,采取“钓鱼执法”的方式引出涉嫌非法经营人员,并以“罚款”为名向其索要钱款数十万元。目前,邓建聪等人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青海省西宁监狱原副监区长王玉传徇私舞弊办理减刑案。2007年至2009年,王玉传在担任分监区监区长期间,明知服刑人员李某狱内私藏、使用现金,却隐瞒情况并多次同意给予李某表扬和奖励,为其减刑创造条件,使得李某获法院裁定减刑2年10个月。目前,王玉传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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