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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法医:应对黄洋死因进行重新鉴定(2)

2014-12-15 15:38:05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还有,我们一直要检测的质谱图(待测物质在质谱仪上表现出来的曲线),到现在也没看到。如果有质谱图,我们还要看其是否有空白对照。比如要查黄洋的尿,也要用其他病人的尿来对比。如果没有空白对照,那么我还得对你的鉴定打问号。所以,我认为应该重新鉴定

    京华时报:黄洋之前有乙肝吗?假如如你所说,黄洋死于乙肝大暴发,是不是也是因喝了含有二甲基亚硝胺的水引发的?

    胡志强:检验显示黄洋遭受到乙肝病毒的大量侵入,这个病毒侵入和黄洋之前有没有乙肝没关系。乙肝病毒暴发原因不需要确定,有的可以找到原因,比如酗酒、身体衰弱等,也有的可能找不到原因,人体太复杂了。

    林森浩承认投毒,事后黄洋死亡,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认为林森浩是杀人犯。但黄洋的死因到底是什么?是否是林森浩投毒所致?这些问题都要拿证据来证明。

    面对质疑

    自称不是来砸场子的

    京华时报:你在做出结论之后,很多人质疑并攻击你,甚至有人在网上骂你,对此你怎么看?

    胡志强:网上把我妖魔化了。他们骂我不知挣了多少黑钱,骂我想出名想疯了,出了个臭名等等,很难听。这个事出来后,很多亲友打来电话,数落我为何这么做。很多同行也说,大家都是搞法医学鉴定的,何必砸场子呢!

    这次出庭前,我没见过林森浩家的人,其他任何人也不知道我会出庭。和斯伟江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后,对方主动给了自己1万元的书证审查费。因为当时不知道斯伟江是免费代理的,所以自己就收了这个钱。如果知道斯伟江是免费代理,自己就不会收这个钱了。做法医鉴定,没有事后收费的,即便被告人最后被无罪释放,也不可能再收钱。一般情况下,像这样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可以收取三五万元书证审查费,简单的民事案件也要收几千元。

    我收了2000元差旅费,去时坐的高铁,回来时坐飞机。

    对于出庭费,我后来得知斯伟江是免费代理,所以自己也就免费出庭了。

    没把握我不会捅这个马蜂窝的,也不是砸场子的。“有专门知识的人”进法庭已经写入了法典,这个事情总得有人去做,我这样做就算是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诉讼摸索一条路吧。

    京华时报:法庭上法官说你的意见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意见,应是作为对鉴定意见的举证质证意见,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你怎么看?

    胡志强:关键是谁的意见正确。不管这个意见是对的还是错的,要容得下我这个质疑。如果我的意见是错的,你不采信。但如果你审查发现我的意见是正确的呢,为什么不能采信?我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提出建议

    应建独立司法鉴定体系

    京华时报:你是怎么成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

    胡志强:我做了31年的法医。我1973年到1977年在徐州医学院读书,毕业后分到了江苏省新沂市一基层医院,1983年起先后到新沂市公安局、检察院做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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