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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翔校长荣兰祥请辞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获批(1)

2014-11-28 07:35:5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2012年全国两会,荣兰祥接受采访。

2012年全国两会,荣兰祥接受采访。

    新京报讯 昨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荣兰祥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据了解,荣兰祥11月3日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递交辞职报告,称“由于个人原因,不便继续履行代表职责,请求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11月14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审议荣兰祥的辞职报告。

    昨日下午,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4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接受荣兰祥辞职请求的决议草案。

    人大代表资格如何终止?

    共有7种情形;本届全国人大代表已有27人涉违纪违法终止资格

    负面新闻不断的荣兰祥“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他的人大代表资格将依照程序终止。

    现行《代表法》规定了7种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辞职被接受;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被罢免;丧失中国国籍;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丧失行为能力。

    根据《代表法》,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人大常务委员会接受代表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接受辞职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全国人大网介绍,代表辞职是代表在其任期内主动请求终止自己代表职务的行为。接受辞职的原因很多,包括违法违纪、履职能力、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在类型上又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或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

    与“辞职”相对应,“罢免”也是代表资格终止的常见原因之一。

    罢免作为对代表最为严厉的制约手段,多数情况都是涉及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对代表而言,罢免是强制的、被动的,提出辞职则是自愿的、主动的。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至今已有27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涉违纪违法终止代表资格,他们中既有辞职的,也有被罢免的。

    全国人大网称,实践中如何把握代表的罢免和辞职的界限问题,关键是看代表违法违纪的情形以及影响程度。

    今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第八号公告,燕福龙、张泽保、邓全忠、袁玉珠、刘建中、潘逸阳、单增庆、苏荣、白恩培等9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新京报记者根据公开报道梳理,上述9人全部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其中,燕福龙、张泽保、邓全忠向辽宁、河南、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其余6人,均已被所在选区的省级人大常委会罢免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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