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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诉“官员买尸”案 当地跨省盗卖尸体已成产业

2014-11-25 07:50:48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震惊全国的广西北流“官员买尸”案件已有最新进展:北流市检察院日前以涉嫌盗窃尸体罪,向法院提请公诉。

    入土安葬后的尸体一夜之间不翼而飞,最终竟被邻省的官员买去完成火化任务。近年来,两广交界地带发生了一系列跨省倒卖尸体案件。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一些地方摊派“火化指标”,在案发地区已形成一条从偷尸、贩尸到顶替火化的畸形黑色利益链。

    >>拍案惊奇

    跨省盗卖尸体成生意

    在广西北流“官员买尸”案件中,据犯罪嫌疑人钟某富交代称,他已在当地几个镇偷了20多具尸体,运到毗邻的广东化州、高州等地,以1500-3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何某明、董某庆等人。

    据警方调查,何某明是广东省高州市荷花镇政府社会事务部主任,董某庆是广东省化州市那务镇政府综治办副主任,两人均负责当地的殡葬管理工作。

    记者调查发现,偷盗尸体并非个案。近年来,在广西北流、岑溪、藤县、苍梧等地乡镇农村,不断有群众反映已下葬的死者土坟被人偷偷挖开,尸体不见踪影。一些地方死者下葬后亲属们不得不在荒郊野外长期搭棚守护,以防尸体被盗。

    今年8月,在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树仔镇,多起盗墓偷尸案引起部分村民恐慌。据当地通报,偷尸者竟是该镇葬改队队长黎某,其交代5年内偷了至少17具尸体。

    任务吃紧打电话催货

    在多例盗卖尸体案情中,偷尸-运输-交易-买通地方殡改办-顶替火化-下葬,一条畸形黑色利益链隐形其中。

    在最近发生的北流偷尸案中,买尸者均向警方供述,购买尸体是为了完成镇里的火化任务。据董某庆交代,那务镇每个月都有火化任务,但当地群众经常偷偷将死者土葬,镇里无法强行挖出来火化,只好通过购买尸体的方式,送到殡仪馆顶替当地死亡居民火化。一看完成当月火化任务吃紧,他们就会电话催促钟某富“供货”。

    在另外一些案件中,还出现了殡葬管理干部再转手倒卖的现象。此前在2005年,广西钦州市警方也曾侦破一起粤桂跨省贩卖尸体案件。据查,钦州市多名民政系统殡葬管理人员参与其中,策划贩卖100多具尸体。一具尸体以三四百元的价格卖到广东化州,再以每具两三千元的价格卖给一些乡镇的殡葬办(殡葬执法队),殡葬办再高价转卖给当地不愿意火化死者的家属,用来顶替死者送往殡仪馆,其间医院、火葬场等环节还收取数额不等的“中介费”。

    买卖尸体形成产业链

    而在广东电白,据当地群众介绍,当地还流传着“土葬潜规则”,偷尸者两头牟利:先把尸体偷走,到火葬场烧掉办理火化证,再将火化证卖给需要土葬的死者家属,并且包办入土下葬,价格则根据死者家庭经济情况不等,最低5000元。

    一位茂名基层官员告诉记者,当地土葬习俗“根深蒂固”,群众对火葬抵触情绪很重,火葬任务完成压力大,一些人铤而走险,动起了买尸顶替的歪主意,一些监管负责人牟利之余还能完成火葬任务,也参与其中,久而久之形成了“地下产业链”。

    >>摊派指标

    推行火葬“变形走样”

    这些民政殡葬监管人员为何走上了买尸顶替的犯罪道路?记者调查发现,除了部分群众对火葬抵触情绪大等原因外,一些地方简单粗暴的殡葬改革推广方式难辞其咎。

    在广东,因为人口稠密、土地资源紧缺,殡葬改革极为迫切,该省绝大多数区域已划为火葬区。《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在火葬区,实现应火化的遗体100%火化。近年来,广东建立起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联动的监督管理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际火化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监管体系到了一些地方基层就“变形走样”,考核殡葬改革工作简单成了“唯火化率至上”“一刀切”。

    在北流偷尸案中,买尸官员向警方供述,他们的行为已向领导汇报,“领导表示同意”。而在记者采访中,化州市那务镇分管殡葬工作的镇干部、化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股负责人等多位当地官员,均以“买尸是个人行为”“不清楚情况”等理由推托采访。

(责任编辑:CN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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